一、制定背景 为做好2020年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管理工作,确保杭州市区考生在中高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复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沿袭我市历年开展“绿色护考”工作的做法,回应广大群众的期盼和诉求,切实加强对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管理,确保一年一度的中高考顺利进行。 二、主要内容 (一)关于作业时间限制。《通告》中明确了2020年6月21日22时至6月27日6时、2020年7月2日22时至7月10日6时禁止夜间施工作业。此外,2020年度中考日(6月26日、27日)、高考日(7月7日、8日、9日、10日)及新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日[7月17日、18日、19日,2021年1月初(具体日期待定)],考前半小时至考试完毕前各考点周边禁止产生噪声的行为。 (二)关于职责分工。《通告》附件《市区噪声管理职能部门分工及公开电话一览表》中明确了建筑施工噪声、工业企业生产噪声、拆房工地噪声、交通噪声、公共场所高音喇叭或其他高噪声音响器材噪声、商业活动中高音喇叭噪声、居民住宅建筑物内噪声、室内娱乐噪声及宠物噪声、商业经营活动噪声、文化娱乐活动场所、燃放烟花爆竹噪声、铁路机车鸣笛噪声等各类噪声的监管部门及投诉电话,以方便群众咨询投诉。 (三)关于适用范围。本《通告》适用于杭州市区,各县(市)可参照执行。 三、解读单位和联系人 本《通告》由市生态环境局解读。联系人:陈文昌,联系电话:872339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