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文件制定的背景和意义 一是中央有要求。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国务院明确要求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国家人社部对促进大学生创业也进行了积极的部署。实施杭向未来·大学生创业创新三年行动计划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 二是杭州有基础。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2008以年来我市滚动实施四轮大学生创业创新三年行动计划,打造创业创新沃土,杭州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创业先进城市”称号、被教育部命名为首批“国家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实施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创新三年行动计划,是推动我市大学生创业创新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的重要抓手。 三是“双创”有需要。近年来,全国各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蓬勃兴起。实施第五轮大学生创业创新三年行动计划,是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全国“双创”示范城,成为全球大学生创业创新网络重要一极的重要载体。 二、政策文件制定的依据 《杭向未来•大学生创业创新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8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等9部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92号)、《杭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服务“六大行动”打造人才生态最优城市的意见》(市委办发〔2019〕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制定。 三、实施《行动计划》的目标是什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牢固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坚持扶持创业、促进就业,坚持城乡一体、统筹发展,主动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整合创业创新资源要素,构建大学生“双创”最优生态,集聚全球大学生来杭筑梦、追梦、圆梦,为建设独特韵味别样精彩世界名城、打造展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窗口提供强有力的青年人才支撑。 到2022年,全市新引进100万名以上大学生来杭创业创新,形成充满活力的大学生创业创新体系,涌现出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大学生创业创新平台和创业企业,把杭州打造成为大学生“双创”人才集聚地、“双创”成果转化地、“双创”文化引领地。 四、实施《行动计划》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一是百万大学生杭聚工程。抢抓“后峰会、亚运会、现代化”机遇,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围绕重点产业领域人才需求,加快集聚全球大学生,着力打造长三角南翼“人才特区”。二是双创项目支持工程。政府市场“双轮驱动”,加大创业项目资助、经营场地房租补贴、创业创新金融等方面支持,鼓励和帮助初创期大学生创业企业茁壮成长。三是双创人才培育工程。通过大学生见习训练、大学生工匠培养、办好杭州大学生创业学院、大学生杰出创业人才培育等方式,建立健全大学生“双创”人才梯度培育体系。四是双创平台提升工程。坚持产业导向、国际化理念,办好杭州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杭州大学生创业大赛,实施博士后倍增计划,优化特色小镇、大创园、留创园和众创空间等双创服务平台。五是双创服务优化工程。建立大学生“双创”智慧服务平台,促进产业园区、投资机构、创业孵化器、服务机构与大学生“双创”对接。鼓励、支持社会机构承办、主办各类大学生“双创”大赛和活动。 五、实施《行动计划》的保障机制有哪些?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将大学生“双创”工作列入对各地各有关部门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就业创业督查激励内容。建立大学生“双创”联席会议机制,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及时沟通协调、研究解决大学生“双创”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合力推动大学生“双创”工作再上新台阶。各区、县(市)和各职能部门要主动服务,支持、帮助大学生创新创业、成就梦想。二是落实经费保障。各区、县(市)和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按时足额拨付、兑现相关经费,确保政策执行到位。加强对人才、就业等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绩效评估,切实发挥专项资金的效益。注重信用建设,违规骗取财政资金的创业大学生和创业企业,依法纳入市失信黑名单,对被列入国家、省、市失信黑名单的大学生创业者和企业,拒绝提供财政资金支持。三是营造良好氛围。确定每年6月13日为大学生“双创日”,开展“双创日”活动,评选“杭州大学生创业之星”,组织“双创”论坛、“创业名家说”等活动,大力培育创业创新文化,激发大学生创业创新热情。举办大学生旅游节,发放杭州市文化旅游卡,营造创新创优安居乐业在杭州的文化氛围,增强城市吸引力。 六、政策文件的适用范围 本《行动计划》适用于杭州市行政区划范围内区、县(市)政府,由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能负责组织实施。 七、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读人:翁祖群,联系电话:852526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