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制定背景 1.制定背景:《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15版)》发布和实施对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管和协调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随着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改革的不断推进深化、部分法律法规和目录分类方式的变化以及我市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2.目的和意义:制定实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是政府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的重要手段。《目录(2019版)》的出台,将进一步拓展公共资源进入统一平台交易范围,完善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规范我市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发挥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优化资源配置、服务社会公众的作用。 3.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 二、主要内容及政策措施 1.主要内容:文件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明确制订目录的目的意义,明确了进场交易的范围及交易监管部门,并对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进行了分工,明确了对应进未进项目的处理措施。第二部分为具体目录清单。 2.主要措施:一是进一步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交易项目类型仍保留了工程、土地、产权、政府采购、国有企业(各类指挥部)非生产经营的货物和服务类采购、公共(含公益)事业管理、特许经营类等七个大类,子项由2015版目录的102个项目,调整为2019版目录的86项目。二是根据法律法规重新明确交易活动监管部门。在《目录(2015版)》的基础上,《目录(2019版)》根据法律法规和各监管部门业务变化带来的项目名称和分类方法的改变,以及机构职能调整带来的监管分工职责的变化而作修订。三是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大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指导、协调工作力度,不断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对进入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的交易各方进行现场监管。各有关行政监管部门要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交易事项的监管工作,建立健全本部门主管范围内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的行业性政策和规定,结合交易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断细化、完善进场交易规程。同时,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分析梳理所辖范围公共资源管理和配置情况,对符合市场化配置条件的公共资源项目,做到“成熟一项、推动一项、进场一项”,及时将新增的进场交易项目报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并按相关程序补充列入目录;对依法不再适宜统一进场交易的项目,由相关行政监管部门报送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审核后,按相关程序进行调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信息管理系统和公共资源交易技术条件,严格规范服务操作程序,及时发布依法应当公开的各类交易信息,妥善保管进场交易记录和资料,加强对交易平台的现场管理,依法为各类交易主体提供优质、便捷的交易服务,并定期向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反馈各类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的情况和动态信息。四是进一步明确罚责。凡列入本目录而未进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交易的项目,市财政部门对项目不予资金拨付与结算;市审计部门对该项目作违规处理;市监察部门对该项目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3.适用范围及期限:本文件所适用范围为参与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交易主体。 本文件实施期限为本目录实施之日起至新版《目录》发布实施之日止。 三、解读机关 本文件由杭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解读,具体解读人:杭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交易管理处傅雨升处长,联系电话:85085040,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交易管理处黄翔飞,联系电话:850850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