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出台《实施意见》 2019年6月13日全国双创活动周在杭州成功举办,李克强总理对杭州“双创”活力给予充分肯定,杭州双创影响力进一步放大,双创氛围进一步浓厚,双创活力进一步被激发,为杭州打造双创“升级版”带来了难得机遇。7月30日市委十四届七次全会将贯彻实施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国家战略、全面提升杭州城市综合能级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通过对接区域创新资源,承接上海溢出,加强南京、合肥等主要城市和杭州都市圈的协调融通,推进创新创业的高质量一体化,也将为杭州打造双创“示范城”带来重大机遇。在两大机遇的迭加期,我们必须要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整合要素资源,强化政策举措,切实提高创新创业的组织化水平,出台有效、管用的政策意见,把握机遇,推动“双创”高质量发展。市政府制定了《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 打造全国“双创”示范城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有哪些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4个章节,14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主要是突出“双创”资源要素整合,完善“双创”服务体系,推动各类平台串珠成链、连线成网,切实提高“双创”的组织化水平,全力打造全国“双创”示范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互联网+”创新创业中心,全面打响“数字杭州﹒双创天堂”的城市品牌。 2.基本原则。主要是五个“+”,按照“政府+市场、创新+创业、线上+线下、国内+国际、工作+生活”的原则,加快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全国“双创”示范城。 3.总体目标。分具体指标和工作目标两大部分,具体指标有“科技投入、企业主体、科技成果、双创载体、创投资本和人才支撑”等六个方面: 关于科技投入,2018年,我市R&D经费投入比重为3.4%,经商市科技局,我们提出到2022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相当于全市生产总值的比例保持在3.7%以上,基础研究经费占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比例逐步提高。 关于企业主体,按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到2020年倍增至6000家的目标测算,提出2022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7000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由2018年的57%提高到60%以上等目标。 关于科技成果,2018年,全市累计新增发明专利约5.1万件,提出了全市累计新增自主发明专利申请10万项以上,每万人拥有有效发明专利57件以上,处于全国同类城市先进水平。 关于双创载体,考虑到创新创业载体是集聚科创资源的重要平台,在总体目标中,增加了众创空间、孵化器、产业创新综合体等平台载体类指标,到2022年,市级以上众创空间达到180家,企业孵化器达到150家,各类产业创新综合体50家。 关于创投资本,提出了投入小微企业的民间资本和创投资金超过2000亿元,新增小微企业25万家以上的目标。 关于人才支撑,提出了保持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互联网人才三大净流入率全国领先的目标。 关于工作目标,主要是“三地一节点”的目标,分别是“成为全国双创人才集聚地、双创成果转化地、双创文化引领地,成为全球创新创业网络中的重要节点”。 (二)构建广覆盖、宽领域、多层次的新时代“追梦创联体” 主要从平台载体的角度,提出三个方面内容: 1.做强线下线上两大创新创业“极核”。从线下、线上两个维度,构建“双创”示范城的平台体系。其中,线下,主要是发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区(滨江)、城西科创大走廊、钱塘新区等大平台的引领作用,推动全市创新创业平台提档升级。线上,主要是开发“数字杭州﹒双创天堂e平台”及手机客户端,整个全市各类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功能,打造互联网双创服务统一入口。 2.打造六大创新创业驱动引擎。从市域、全省、长三角和杭州都市圈、全国、全球六个方面,打造“双创”驱动引擎,其中,市域主要通过组建“特色小镇联盟”,推动“双创”成果在市域内有序转移转化。全省主要是建设“浙江人才大厦”,建成服务全省的创新创业大平台。长三角和杭州都市圈主要是贯彻落实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国家战略,建立长三角“双创”紧密合作机制,打造一批“长三角小镇”。全国主要着眼于精准扶贫和对口帮扶工作,在对口援助地区打造“电商扶贫园区”,输出杭州创新创业能力,为全国发展大局做贡献。全球主要是提升做强“国际人才创新创业园”,吸引集聚国际高端人才创新创业。 3.建设100个创新创业基地。主要是引导鼓励各类产业平台建设创新创业特色载体,打造双创示范基地。围绕大学生、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就业群体,打造双创示范基地,通过3-5年努力,在全市打造100个创新创业示范基地,为各类人才提供创新创业平台。 (三)打造全生命周期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 围绕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资金链、政策链“五链集成”,构建完善全生命周期的“双创”生态系统。 1.关于创新链。主要是推动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大科学装置、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海外创新孵化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申请和服务的政策力度。 2.关于产业链。主要是围绕打造数字经济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双引擎”的要求,聚焦数字经济重点产业链,加大项目引育力度;聚焦“新制造业计划”,大力培育小微制造业企业,推动小微企业与龙头企业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 3.关于人才链。主要是根据“双创”主体座谈会的反馈意见,结合上海“科改25条”等政策经验,按照“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论文、不唯奖项”的原则,对从事各类创新活动的人才实行分类评价,探索建立分梯度匹配的多层次人才政策体系,提高人才政策覆盖面,打造长三角南翼“人才特区”。 4.关于资金链。综合各有关部门意见,提出到2022年,市级创投基金扩大到50亿元,天使投资引导基金规模达15亿元,全市各级创投基金规模达200亿元以上,2022年争取50家企业在科创板上市。通过海外投资资金审批提速、知识产权证券化、中小微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信易贷”综合试点、大学生创业引导基金等举措,进一步增强“双创”资金保障。 5.关于政策链。针对走访企业反映的政策堵点,就政府采购政策、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新创业、科研人员出国审批流程、科研人员评价方式、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扶持政策实时认定和兑现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政策。 (四)完善全国“双创”示范城建设推进机制 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计监测、营造良好氛围三个方面: 1.加强组织领导。主要是把打造全国“双创”示范城纳入重点改革项目,由“改革攻坚”指挥部统筹协调,由市发改委具体牵头推进,并建立双创联席会议机制,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 2.加强统计监测。主要是探索建立“双创”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充分运用互联网新技术、新模式,搭建全市一体化信息平台,推动数据共享,做好创新创业的分析研究。 3.营造良好氛围。主要是加大全国“双创”示范城的宣传力度,培育创新创业文化等内容。 三、如何推动《实施意见》贯彻落实 市发改委牵头将《实施意见》分解落实到各责任单位,并建立协调督办机制,切实把政策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实施意见》在每项措施后都明确了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将根据政策要求,制定可操作的实施细则,狠抓政策兑现,让广大创新创业者能够充分享受到政策红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