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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杭州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6-2020年)》的政策解读
2016-11-03 11:23:02 杭州网

    七、残疾学生资助政策有哪些?

    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在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免除住宿费,享受爱心营养餐;在高中(含中职学校)就读的,享受相关免费政策及国家助学金,在校的残疾学生免除住宿费,享受爱心营养餐政策;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免收保育费,在民办幼儿园就读的,按乙级幼儿园或当地公办三级幼儿园保育费标准给予保育费减免。各区、县(市)应结合实际妥善解决残疾学生交通问题。将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生纳入资助体系,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困难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等政策待遇。在全日制普通高校注册就读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杭州户籍学生,免除学费和住宿费。对参加自学考试、远程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并完成大专以上学业取得文凭的残疾人,应予奖励。

    八、特殊教育教师编制有何标准?

    《提升计划》要求: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师生比为1∶3,学前和高中教育阶段师生比为1∶2.5,每30名学生配备1名食堂职工,寄宿制的特殊教育学校每20名学生配备1名生活管理员。在普通学校附设的特殊教育部(班)师生比为1∶4,每2班配1名生活管理员。连续三年以上随班就读学生在8人以上的普通学校,可增编配备1名特殊教育资源教师;设立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的特殊教育学校应增编配备1—2名特殊教育巡回指导教师,协助开展本地随班就读工作,定期委派教师到普通学校开展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康复训练、家长教育等工作的巡回指导。

    九、对提高特殊教育教师待遇《提升计划》有何规定?

    对从事特殊教育满10年的教师,在国家规定的特殊教育津贴标准基础上,再按本人基本工资(含基本工资提高10%部分,下同)的15%加发特殊教育津贴;对从事特殊教育不满10年的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和其他在编正式职工,在国家规定的特殊教育津贴标准基础上,通过核定绩效工资特殊教育专项奖励等办法予以政策倾斜,额度按基本工资的15%掌握。特殊教育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工作纳入当地教师职务(职称)评聘规划,向长期从事特殊教育工作的教师倾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对在普通学校承担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教师,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在职称评定和绩效工资政策中给予倾斜。

    十、《提升计划》提出了哪些特殊教育重点项目?

    根据我市特殊教育发展实际,重点推进9个方面的项目,保障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实施。包括: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特殊教育学校仪器设备配置标准化建设项目、特殊教育示范性资源教室建设项目、特殊教育学校卫星班试点项目、特殊教育名师和学科带头人培养项目、特殊教育学校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特殊教育医教结合实验项目、杭州市特殊教育数字资源应用平台建设项目、教医训“三位一体”复合型特殊教育教师培养模式改革项目等。

    十一、如何普及特殊教育十五年基础教育?

    普及特殊教育十五年基础教育,要坚持轻度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集中教育、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的残疾儿童少年安置原则,完善特殊教育体系。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学前教育和职业高中教育,扩大从学前到初中学段的随班就读规模,开展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随班就读试点,建立智障学生和听障学生从学前到高中的特殊教育纵向教育体系;拓展特殊儿童少年教育安置方式,完善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和送教上门服务体系,切实提高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使特殊儿童少年入学率接近普通儿童入学率水平,让每个残疾儿童都能受到适合的教育。

    十二、《提升计划》对推进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工作有哪些举措?

    《提升计划》规定,建设随班就读机制,要扩大轻度残疾儿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规模,提高随班就读质量;完善资源教室布局,提高资源教室覆盖面,在2017年之前,各乡镇街道至少应建有一个资源教室,实现轻度残疾儿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零拒绝;健全随班就读和资源教室建设支持保障体系,随班就读学生可实行“双学籍”,开展示范性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提高资源教室运作质量。随班就读、特教班(卫星班)和送教上门的特殊教育学生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按照特殊学校标准执行。连续三年以上随班就读学生在8人以上的普通学校,可增编配备1名特殊教育资源教师;设立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的特殊教育学校应增编配备1—2名特殊教育巡回指导教师,协助开展本地随班就读工作,定期委派教师到普通学校开展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康复训练、家长教育等工作的巡回指导。

    十三、《提升计划》对保障送教上门提出了哪些要求?

    《提升计划》要求全面开展送教上门。建立以区、县(市)政府负责,教育、民政、残联三家协同落实的区域内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机制,教育部门落实送教人员、送教任务,财政部门落实交通、人员补助等送教经费,残联负责对有需要的重度残疾学生送康复器具上门;民政部门对家庭困难的残疾儿童定期送温暖上门;送教上门的学生实行双学籍,区、县(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教育资源,实行“特校+普校”的方式为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送教上门的特殊教育学生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按照特殊学校标准执行。同时各区、县(市)要安排工作经费,确保送教上门和医教结合实验等经费。

    十四、《提升计划》对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提出了哪些举措?

    《提升计划》明确规定:轻度残疾幼儿随园就读,中重度残疾幼儿送特殊学校或机构进行学前康复。2018年前,全市特殊教育学校均举办残疾儿童学前三年教育,30万人口以上的区、县(市)至少有一所专门的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机构。支持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普通幼儿园要尽力接收残疾幼儿入园开展随班就读。各区、县(市)要在残疾幼儿较多的幼儿园设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并实行区域内资源共享。学前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应按当地普通同级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的10倍以上拨付,并纳入学前教育经费保障体系。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免收保育费,在民办幼儿园就读的,按乙级幼儿园或当地公办三级幼儿园保育费标准给予保育费减免。

    十五、《提升计划》对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提出了哪些要求和举措?

    《提升计划》规定完善特殊教育职业高中办学体系:支持杭州市聋人学校举办职业高中、普通高中教育;支持各区、县(市)特殊教育学校举办高中段职业教育部,鼓励普通职业高中与特殊学校合作建设残疾学生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对智障少年开展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以满足区域内轻度和中度智障学生接受高中段职业教育的需要;开展普通职业高中随班就读试点工作,积极推进职业高中学校接收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实施随班就读。

    十六、《提升计划》对卫星班实验提出了哪些规划?

    《提升计划》提出:特殊学校卫星班是新的特殊教育安置形式,要积极探索在普通学校附设特殊教育学校“卫星班”的“一校多点”方式,2018年前,各特殊教育学校应至少附设一个“卫星班”,特殊教育学校“卫星班”学生实行“双学籍”,推动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合。卫星班的特殊教育学生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按照特殊学校标准执行。

    十七、《提升计划》对加强特殊教育教师培养提出了哪些举措?

    《提升计划》要求优化特殊教育教师培训。支持杭州师范大学特殊教育专业建设发展,扩大特殊教育教师培养规模,实施教、医、训“三位一体”复合型特殊教育教师培养模式改革项目;探索建立杭州市特殊教育教师双证制,逐步达到特殊教育教师持证上岗;加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随班就读教师和康复机构教师培训工作,纳入当地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规划,采取多种形式对教师进行岗前和在职培训,三年内完成全市特殊教育教师一轮全员培训;加快特殊教育名师和学科带头人培养,培养一批医教结合复合型教师和具有比较深厚的理论功底、较强的实践能力、能够解决一线教师提出的教育疑难问题的特殊教育“种子教师”;市每年举办1-2期随班就读学校校长和随班就读资源教师培训班;各区、县(市)加强和完善随班就读教师全员培训,使所有从事特殊教育工作的教师都能定期参加专业培训。

    十八、《提升计划》对提升特殊教育的教育教学质量有哪些举措?

    《提升计划》提出了五个方面的举措:1、丰富课程和教学资源。建设杭州市特殊教育数字化资源库,加快我市特殊教育学校网络教学资源建设,鼓励支持特殊教育学校根据教育部特殊教育新课程标准开发聋和培智教育的义务教育阶段教材,积极开发特殊教育优质数字化资源。 2积极开展医教结合研究。设立若干所医教结合实验学校,健全医教结合工作机制, 逐步形成3-18岁多障碍类别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3、积极开展特殊教育职业教育。 4、改革特殊学校教育教学方法。 全面实施个别化教育。5、加强特殊教育研究。加强市及区、县(市)特殊教育教研员配备;组建杭州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负责全市特殊教育教学的研究、指导、服务工作。

    《杭州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6-2020年)》自2016年11月15日起施行,解读机关为杭州市教育局,解读人:基础教育处袁立斌、郑水泉,电话:87061382。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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