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职称评聘如何向乡村教师倾斜?
《杭州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办法》要求:县域内城乡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要保持总体平衡,并适当向乡村学校倾斜。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价标准,原则上乡村学校教师职称评审的通过率应不低于城镇学校。在乡村学校任教时间较长的教师,在评聘高一级职称(职务)时应适当倾斜照顾。乡村学校教师评聘职称(职务)时,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师德素养、教育教学工作业绩和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充分体现乡村教师的特点,对课题和发表论文不作刚性要求。鼓励乡村教师一专多能,对承担2门及以上学科教学任务的乡村教师,允许按全科学科申报晋升职称(职务)。
七、如何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
《杭州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办法》提出:市属师范类高校要面向乡村教师需求,开展卓越乡村教师培养计划,重点培养乡村教育急需的学前教育师资和小学全科教师。完善乡村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制度,落实乡村学校和乡村教师的培训选择权,充分利用节假日、寒暑假时间组织开展集中培训和菜单式培训。改革乡村学校新任教师培训模式,全面实行乡村学校新任教师先在优质学校挂职锻炼1年再正式上岗的培训模式。加强乡村教师信息技术能力培训,全面提升乡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不断丰富“名师公开课”等网络课程,破解乡村优质教学资源不足的难题。 在送教下乡、送研下乡的基础上,建设特级教师、名师驻乡村学校工作室,送师下乡。到2020年,全市将建立不少于100个以特级教师和骨干教师为主体的“名师乡村工作室”,统一由市教育局授牌。其中,以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领衔的名师乡村工作室不少于30个。每个名师乡村工作室,由各级财政每年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纳入学校预算。继续深入开展城镇学校与乡村学校互助结对,形成良性互动的有效机制,加强乡村学校教师团队建设。
八、如何完善乡村教师荣誉制度?
《杭州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办法》明确:市委、市政府对在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对工作表现优秀的乡村教师,报市政府给予行政嘉奖;每三年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乡村教师,报市政府给予三等功奖励。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优秀教师给予物质奖励。在开展各类涉及教师的评选表彰活动中,向乡村教师倾斜。
九、如何保障经费投入?
《杭州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办法》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支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要把资金用在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最薄弱、最迫切需要的领域,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按规定提取当地教职工工资总额的3%、中小学校日常公用经费总额的10%,用于教师培训,做到专款专用。
十、如何加强监督检查?
《杭州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办法》指出:建立乡村教师信息动态监测系统,及时了解乡村教师专业发展和工作生活状况。严格经费监管制度,强化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地政府督导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情况的专项督导,推动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
《杭州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办法》自2016年10月20日起施行,解读机关为杭州市教育局,解读人:李江燕,联系电话:13456829700。
杭州市教育局
2016年9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