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为什么要调整职工医保住院医疗费分区间结算的方式?
答:现行《办法》规定,职工医保的住院医疗费为三段式结算方式,根据就诊的医疗机构等级及发生的费用段确定不同的支付比例,计算较复杂,难理解。本次修订的《细则》将职工医保的住院医疗费由三段式结算调整为二段式结算,即起付标准至4万元,4万元至24万元两段。政策调整后,对参保人员的待遇基本没有影响。
9.为什么要调整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医疗费最高支付限额?
答:根据国家医改要求和杭州实际,职工医保住院最高支付限额为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以上,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最高支付限额为当地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而现行政策规定的职工医保18万和城乡居民医保15万元已不符合上述规定。因此,新修订的《实施细则》将职工医保由18万元调至24万元,城乡居民医保由15万元调至18万元。
10.新修订的《实施细则》对城乡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有何变化?
答:本次修订的《实施细则》将城乡居民住院医保基金支付比例由70%调整为75%。
为确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的落实,同时也为逐步解决财政暗补变明补的问题,新修订的《实施细则》,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各类人群的筹资标准。即少儿医保从400元调整为500元,其中个人承担200元,市区两级政府补助300元;大学生医保从120元调整为240元(含门诊统筹),其中个人承担60元,省市政府补助180元;城乡居民医保一档从 1200元调整为1500元,其中个人承担500元,市区两级政府补助1000元;城乡居民医保二档从800元调整为1000元,其中个人承担300元,市区两级政府补助700元。
11.在杭高校大学生的医保政策有何调整?
答:目前在杭高校的45余万名大学生全部参加了主城区城乡居民医保中的大病住院基本医疗保险,但门诊医疗一直没有实行统筹,部分在杭院校和学生有一些意见建议,同时也反映我市医保体制还不够完善。为健全和完善我市医保体制,妥善解决大学生门诊医保待遇,经与省有关部门商议,增加在杭高校大学生门诊医保统筹的规定,但考虑到与现行政策的衔接,门诊医保待遇将从明年9月1日起实施。
12.新修订的《实施细则》在大病救助政策方面有哪些调整?
答:新修订的《实施细则》对医疗困难救助政策进行了三方面的调整完善。
一是增加少儿医保最高支付限额(18万元)以上部分医疗费由财政按70%的比例救助的规定。
二是增加对城乡居民医保中的非持证人员的医疗救助,其医疗救助的申请起点额度为2.5万元,并按50%-90%的比例救助。
三是调整职工医保中在职人员和机关退休人员医疗救助的申请起点额度,由2万元调整至1.5万元。
13.新修订的《实施细则》在个人账户历年资金使用范围方面有哪些调整?
答:新修订的《实施细则》对个人账户历年资金使用范围作了一些调整。
在原基础上新增普通挂号费、急诊挂号费、复制片费、洁齿费、计算机图文报告费、彩色打印照片费、彩色一次成像(波拉)照片费、煎药费;健康体检费(限浙江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公布的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内范围);除国家扩大免疫规划以外的预防性免疫疫苗费用:狂犬病疫苗、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7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流感疫苗。
14.哪些人员可以免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答:持有效期内统筹地民政、残联部门核发的《困难家庭救助证》、《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或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农村五保户、“三无”人员、低收入农户及重点优抚对象等,其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财政全额补贴。
15.往年10月中旬就开始续保缴费,今年杭州主城区因为《实施细则》没有正式出台,缴费时间延后了,还能不能从2014年1月1日起享受医保?
答:参保人员从2013年12月16日-2014年2月28日,都可到杭州市医保各个对外窗口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不过,参保人员可以放心,即使来不及在2013年年底之前缴费续保,参保人员仍然可以从2014年1月1日起得到医疗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