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八、按照新流程,划拨项目用地审批需要走怎样的流程?各环节需要多长时间?
解答:划拨项目用地审批具体流程详解如下(含各环节时限规定)。
(一)申请条件:
1.涉及新增用地(农用地、未利用地)的,已经批准农转用并已完成征地拆迁手续;
2.涉及国有土地的,相应范围内的房屋已经批准征收并已补偿完毕;
3.已取得市发改委立项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二)办理时间(不含农转用报批时间、征地拆迁时间):29个工作日(约40个自然日),其中部门审批19个工作日,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测绘10个工作日;公示期10个自然日可并联。
(三)审批流程:
1.收件(1个工作日)。项目建设单位凭市国土资源局项目收件单向市规划局同步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2.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个工作日)。市规划局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抄送市国土资源局。
3.土地勘测定界(10个工作日)。市国土资源局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材料交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项目建设单位自行委托)进行土地测绘,中介技术服务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土地勘测定界成果》,并报送市国土资源局审核。
4.办理划拨用地审批手续(12个工作日,公示期10个自然日可并联)。
(1)土地勘测定界成果审核及项目用地批前公示(4个工作日,不包括公示期10个自然日)。市国土资源局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土地勘测定界成果》审核,并对项目用地审批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为10个自然日)。
(2)拟定供地方案报批(7个工作日)。市国土资源局在7个工作日内,对建设项目的立项、规划、权属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拟定划拨用地供地方案,并完成上报审批。
(3)制定用地批准文书(1个工作日)。市国土资源局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划拨决定书》和《建设用地批准书》等批准文书的制定。
5.出件(1个工作日)。市国土资源局在1个工作日内将《划拨决定书》和《建设用地批准书》等用地批准文书送达项目建设单位,并将本阶段所产生的相关审批文件一并送达。
问题九、按照新流程,协议出让(或租赁)项目用地审批需要走怎样的流程?各环节需要多长时间?
解答:协议出让(或租赁)项目用地审批流程详解如下(含各环节时限规定)。
(一)申请条件:
1.涉及新增用地(农用地、未利用地)的,已经批准农转用并已完成征地拆迁手续;
2.涉及国有土地的,相应范围内的房屋已经批准征收并已补偿完毕;
3.已取得市发改委立项批准(核准、备案)的文件;
4.“三类指标”(指撤村建居留用地指标、开发性安置用地指标和拆复建用地指标,下同)项目须经村民(或股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股民)代表同意,并经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管委会)同意。
(二)办理时间(不含农转用报批时间、征地拆迁时间及报市政府审批的时间):43个工作日(约59个自然日),其中部门审批23个工作日,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测绘、评估20个工作日;公示期5个自然日可与市政府批复时间并联。
(三)审批流程:
1.收件(1个工作日)。项目建设单位按要求,将本阶段所有审批事项涉及的申请材料报送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将申请材料抄送市规划局。
2.办理《用地规划意见》和《建设项目规划条件》(5个工作日)。市规划局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用地规划意见》和《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并抄送市国土资源局。
3.土地勘测定界(10个工作日)。市国土资源局将《用地规划意见》等相关材料交中介技术服务机构(项目建设单位自行委托)进行土地测绘,中介技术服务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土地勘测定界成果》,并报送市国土资源局审核。
4.办理出让(或租赁)用地审批手续(24个工作日,其中包括中介技术服务机构评估10个工作日,公示期5个自然日可与市政府批复时间并联)。
(1)土地勘测定界成果审核及委托评估(5个工作日)。市国土资源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土地勘测定界成果》审核,并委托中介技术服务机构(市国土资源局定期公开招标确定)进行地价评估。
(2)地价评估与确认(10个工作日)。中介技术服务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地价评估测算和评估结果的确认,并将《土地评估报告》送达市国土资源局。
(3)拟定出让(或租赁)供地方案报批(8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期5个自然日)。市国土资源局在8个工作日内,对建设项目的立项、规划、权属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测算土地出让价款(或土地年收益)、起草土地出让(或租赁)合同文本、拟定出让(或租赁)供地方案上报市政府。同时,市国土资源局对项目用地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5个自然日)。
(4)签订合同(1个工作日)。出让(或租赁)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同意,且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市国土资源局在1个工作日内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土地出让(或租赁)合同》。
(5)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个工作日)。市规划局根据《土地出让(或租赁)合同》在1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抄送市国土资源局。
(6)制定用地批准文书(1个工作日)。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在1个工作日内制定《建设用地批准书》。
5.出件(1个工作日)。市国土资源局在1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出让(或租赁)合同》、《建设用地批准书》等相关批准文书送达项目建设单位,并将本阶段所产生的相关审批文件一并送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