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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杭州经济适用房可上市交易
2013-08-16 06:41:45 杭州网

 

回购价格怎么确定?

回购价格根据原经济适用房的价格,并结合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折旧按每年2%计算,自经济适用房交付时起至回购时止。物价水平按杭州市统计局公布的杭州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累计计算,自经济适用房购买当年起至回购前一年度止。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回购价格=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价格×(1-交付时至回购时的年数×2%+购买时年度至回购前一年度的杭州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累计涨幅)。

回购的经济适用房仍可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销售;符合廉租住房房源或公共租赁房房源要求的,可变更性质调整为廉租房或公共租赁房。回购资金由回购主体自筹或通过银行贷款筹集,明确调整为廉租房或公共租赁房的,回购资金可在廉租房专项资金中列支。

经济适用房还可转让给其他申请家庭

为更大程度保证经济适用房的流动性,《实施意见》还推出了内部循环政策。

意思是经济适用房购房人,在签订购房合同(含预售合同)之日起满3年后,将该住房买卖或赠与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并已按规定办理申购资格审核手续的家庭的行为。买卖总价最高不得超过原购买总价(包括购买时缴交的税费)。

双方签订买卖或赠与合同后,应持原购房合同、发票、房屋所有权证等材料向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受让方在原购房合同(含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满5年后可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取得完全产权。

备注:本实施意见适用于本市的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之江度假区范围内经济适用住房的上市交易和回购管理。萧山区、余杭区及五县(市)可参照本实施意见执行,也可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意见。

市民可以就相关情况向政府部门咨询:经济适用房上市和回购政策可以咨询市住保房管部门,咨询电话:87709601,967111;上市交易土地价款补交办理问题可咨询市地税部门,咨询电话872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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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张康康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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