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
Eng|繁体||
时政要闻   领导重要讲话   新政解读   新政要览   图片新闻   杭网议事厅   区县传真
您所在的位置:
杭州网> 杭州新闻中心> 杭州新政> 新政解读
 
杭州加大扶持困难人员就业力度
2013-02-05 06:10:36 杭州网

延长了社区公益性服务岗位在岗人员上岗期限——对在社区公益性服务岗位上岗满3年或《杭州市就业援助证》有效期满3年的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人员,经本人申请并作出上岗承诺,考核考评合格的,可继续上岗。

规范了失业保险金与各类就业补助和社保补贴享受的时间界限——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当月实现就业后,就业时间晚于失业状况确认时间的,相关的就业补助和社保补贴自该月起享受;就业时间早于失业状况确认时间的,相关的就业补助和社保补贴自下月起享受。

半年内被原单位录用

不能申请用工补助

为防止弄虚作假,新政策还规范了用工补助及社保补贴的管理,规定对就业转失业领取《杭州市就业援助证》后,在6个月内重新被原单位(含同一法定代表人用人单位,下同)招用的人员;或在6个月后重新被原单位招用,用人单位为其补缴了该段就业转失业期间社会保险费的人员,均不受理用人单位申请上述两类人员的用工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

主城社区公益服务岗位

在岗逾万人

2009年,杭州出台促进就业长效机制的政策,将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界定为“五类对象”,即零就业家庭人员、困难家庭人员、4050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并连续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残疾人。

截至2012年底,杭州主城区实有社区公益性服务岗位在岗人员12274人。从2009年7月至2012年12月,主城区有115912人次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人员,申领了灵活就业补助和社保补贴。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魏奋 通讯员 韩毅    编辑:郑海云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  开心  豆瓣  人人  Twitter  Facebook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大政纵览
 
·聚焦2010年杭州市两会
·杭州向全国派发旅游消费券
·2009年三大报告公示
·印象西湖,杭州的一张金名片
·杭州向67万市民派发亿元消费券
大政图鉴
 
娘家助力 快乐回家
 
让书随着火车去漂流
 
2013年杭州动漫春晚快 ...
 
外来务工代表拿到“回 ...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1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