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利用
污泥的建材利用,主要是制造建筑材料,其处理(预处理和建材制造)的最终产物是可在各种类型建筑过程中使用的材料制品。污泥建材利用后,无需依赖土地作为其最终消纳的载体,同时还可能替代一部分用于制造建筑材料的原料,因此,具有资源保护的作用。
最近,比较多的是利用水泥回转窑处理城市污泥,不仅具有减容、减量化特征,且燃烧后的残渣成为水泥熟料的一部分,不需要对焚烧灰进行填埋处置,因此在处置污水厂污泥方面具有设施充分利用、处置最彻底、没有二次污染的优点。此外,该方式可以利用现有水泥厂的水泥窑改造实现污泥处置,投资小且实施时间短。在杭州市水泥工业较发达的地区如建德市可积极采用水泥窑处置污泥的技术。
土地利用
土地利用主要指脱水污泥应用于城市园林、绿地、林用、山体修复等基质土。污泥土地利用投资少、能耗低,运行费用低,有较好的应用前景。该技术适用于轻度和中度污染的污泥处置。土地利用前,污泥需经过减量化、机械脱水、稳定化预处理单元。
项目建设最高补助800万
杭州市有害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的相关人员介绍说,项目建设要拿到奖励,主要分两类,即无害化处置目标的项目和资源化处置目标的项目。
无害化是指去除污泥中对人体或自然界有危害的病毒、细菌、原生动物和重金属等。而资源化就相对困难点,一是利用污泥中富含的N、P、K 等回收有机肥料,改善土壤条件,促进作物的生长,二是利用污泥中大量有机物储藏的热量进行焚烧,回收热能。
具体的补贴标准为:
市本级及主城区项目:
1、实现无害化处置目标的项目:经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后,市级财政按项目总投资额(不含土地投入费用)的20%给予补助,区级财政补助20%,项目单位自筹60%。市级财政最高奖补金额为500万元。
2、实现资源化处置目标的项目:经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后,市级财政按项目总投资额(不含土地投入费用)的30%给予补助,区级财政补助30%,项目单位自筹40%。市级财政最高奖补金额为800万元。
萧山区、余杭区及五县(市)项目:
1、实现无害化处置目标的项目:经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后,市级财政按项目总投资额(不含土地投入费用)的15%给予补助,区(县、市)级财政给予不少于1:1资金配套。市级财政最高奖补金额为300万元
2、实现资源化处置目标的项目:经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后,市级财政按项目总投资额(不含土地投入费用)的20%给予补助,区(县、市)级财政给予不少于1∶1资金配套。市级财政最高奖补金额为500万元。
另外,对按污泥处理处置工程消纳污泥量也进行奖励。项目竣工验收投入运行三年内(或该政策实施三年内),每按要求消纳处置1吨污泥,市本级及主城区项目由市级财政给予20元/吨的奖励;两区、五县(市)项目由市级财政给予10元/吨的奖励,区(县、市)级财政给予不少于1∶1资金配套。
杭州污泥现状
目前,杭州市已经正式投入运行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有27座,处理规模为221.2万吨/日,每天污泥产生量约3639吨,每年产生量约898395吨。其中污泥产生量以主城区、萧山区和富阳市污水处理厂为最大,其主要原因为污水处理量大,因此产生量相对较高。其他县市区因污水处理量较小,污泥产生量相对较少。
现在,杭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正常对于脱水后污泥的最终处置,主要有填埋、用于建筑材料、土地利用等方式。但问题很多。如填埋,一是消耗大量的土地资源,难找到新的填埋场;二是产生大量的渗滤液,加剧了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污染。
最关键的是,杭州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置管理还未建立有效的管理体系。由于污泥运出厂外可以间歇操作造成了监控的难度,不少地方对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的管理缺乏有效的管理制度,对污水处理厂污泥的最终出路或去向的管理严重缺位,处于“基本失控状态”。
未来几年,随着杭州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速度的加快,各城市、重点乡镇污水处理厂将会相继建成并投入运行,污水管网建设进度也将会逐步加快,污水收集率将有较大幅度的提高,污水处理厂规模明显扩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也将有显著增加。预计到2012年,杭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将达255万吨/日,污泥产生量达3163吨/日,到2020年(中远期),杭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将达369万吨/日,污泥产生量达4455吨/日左右。
目前,杭州市污泥处理的主要办法,是通过预处理,对污泥进行机械脱水和干化,深度脱水后的污泥可以用于建材利用(制砖、制水泥和制陶粒)、做农业有机肥或到热电厂焚烧为主。
如今,根据今后污泥处置的趋势、各地污水处理厂实际情况、当前污泥处置方式以及杭州市环境管理的要求,各地的污水处理厂已有了初步的污泥处置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