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社会资源
社会化维权为职工撑起公平正义“蓝天”
2008年10月15日,四川省大竹县来杭务工人员傅达忠进中铁某局地铁站工地工作,8天后发生了工伤事故,被诊断为左尺桡骨等骨折,因没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拒绝申请工伤认定。通过老乡的介绍,濒临绝望的傅达忠来到了一个专为外来务工人员伸张正义的地方——杭州市工会法律志愿服务总队。2009年1月12日市工会法律志愿服务总队指派陈炳泉志愿者办理此案。工作中的困难超乎想象。陈炳泉几乎磨破嘴皮、跑破鞋底,往返无数次为傅达忠寻找证据,经他的努力和所在地区联合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傅达忠最终拿到了一次性工伤赔偿106000元。若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赔偿程序,需要一两年的时间,但在市工会法律志愿服务队的努力下,不到一个星期就落实了工伤赔偿。
“众多外来务工人员为杭州的城市建设作出了贡献。然而,他们又是社会上的弱势群体,权益容易受到侵害。为此,他们需要生产安全、工伤赔偿等方面的法律服务,来防范可能遇到的一些风险。”杭州市总工会主席陈永良说。2005年,市总工会聘请社会律师、工会法律工作者和高校学生等法律人员组建了杭州市工会法律志愿服务总队,总队下设11个志愿服务小组,定期深入企业、工地开展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受理劳动争议案件。5年来,总队已举办各种法律咨询活动412余场,接待咨询约34140人次,发放职工维权卡和维权资料13600份,接待受理各类维权案件10190件,其中免费代理仲裁、诉讼752件,为外来务工人员挽回经济损失1908万元。2005年,市总工会在劳动保障部门的支持下,设立了劳动争议仲裁派出庭,独立承担劳动争议的调解、审理工作。2009年,又建立了劳动争议庭前调解制度,承担法院委托的劳动合同、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工伤赔偿、劳动者权益损害赔偿等劳动纠纷案件的调解化解工作。几年中,工会劳动争议仲裁派出庭共审理劳动争议案件199件,其中市本级67件,通过仲裁为双方当事人追回或补偿经济损失116万元。同时为帮助更多的外来务工人员得到法律援助,市总工会取消了法律援助门槛,只要外来务工人员权益受到侵犯工会一定提供法律援助。
服务职工群众
帮扶中心主动承担“娘家人”的责任
帮扶中心本着“竭力为职工排忧解难,热心为职工提供服务”的宗旨,对职工来信来访、困难救助、职业介绍、法律咨询等实行“一站式”服务,并实行24小时电话联系制度——12351职工维权热线。湖南籍民工杨天忠在拆房过程中,高空坠落造成高位截肢,五年中他多处多次申请仍没有得到经济赔偿,2006年他通过维权热线反映后,帮扶中心立即按照信访调处的要求,帮助他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经过一年多的努力,终于使他获得了30万元的赔偿。五年来,帮扶中心共受理职工信访、来访和电访达8.87万件,受理市政府和省总工会交办信访案件467件,办结率达到100%、满意率为98.8%,共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1743万元。12351职工维权热线被农民工兄弟亲切的称为“民工热线”。
2006年,市总工会帮扶中心按照大病重症、生活困难、子女入学、工伤事故、下岗失业和突发困难等不同内容制订了职工特殊困难应急救助办法,使对有特殊困难职工的帮扶更直接、更务实、更到位。同时,帮扶中心还建立了与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和企事业单位以及社区的应急救助网络,加大特殊困难应急救助力度。几年来,帮扶中心启动应急救助机制,为15303名(次)寒门学子实施助学救助,发放助学救助款5140万元。实施应急救助,为1060名遭受突发性困难的职工提供了154.39万元“急、难、险”救助;先后深入到748家企业、130多个社区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为1320名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讨回社会保险待遇和节假日的加班工资共计2000多万元;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1060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743万元。
2010年1月初,安徽籍的朱昌成一家布满愁云。此时他在杭州打工的孙子因被人打成颅脑重伤住院,但治疗费的大部分还没有着落。正当他们走投无路的时候,得知杭州市有个《杭州市外来务工人员特殊困难救助办法》,专门针对特殊困难群众进行救助的,于是马上带着相关证明来设在市总工会的“春风行动”办公室申请。不到一个星期,“春风办”就把1万元最高额度的救助金送到朱昌成手中。朱昌成感动地说:“想不到你们这么快就送钱给我们了,真是及时雨啊,感谢,感谢!”像这样的爱心救助行动对于杭州市总工会来说不是第一次了。据了解,从2008年9月开始,杭州市委、市政府为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实现对困难群众帮扶救助的全覆盖,把帮扶救助工作延伸拓展到外来务工人员这一特殊群体,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外来务工人员特殊困难救助办法》,凡是在杭州市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和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杭州市区)务工,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非杭州市区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均可纳入救助范围,对那些因遭遇急性险情、患重大疾病特殊困难而陷入生活困境的外来务工人员给予2000元—10000元的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