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上午,浙江省林业局召开全省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视频会,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交流各地林长制和林业重点工作经验做法,部署安排全省全面推行林长制以及下半年林业重点工作。
会上,淳安县林业局党委书记、局长黄红婷围绕淳安县《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五个方面的特色,进行交流发言。
此前,淳安县已正式下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通过建立县、乡、村、山场四级林长管理机制,强化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挥林业在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中的作用。淳安也由此成为全省首个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县级行政单位。
作为浙江省唯一的特别生态功能区,淳安县拥有丰富的森林资源。目前,全县林业用地面积533万亩,森林面积509万亩,现有公益林面积249.7万亩,森林覆盖率78.63%,是全省林业用地和公益林面积最大、森林蓄积量最多的县。
根据《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淳安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总林长;县四套班子负责人按照联系乡镇担任县级(区域)林长;同时还设有林区总警长、总技术林长等。
“各级林长的主要任务是,组织领导责任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做好林业‘三防三增三化’工作。”淳安县林业局负责人介绍说,“三防”即防控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防范破坏森林资源,“三增”即增森林覆盖率、增森林蓄积量、增林业效益,“三化”即森林彩化、生态化、康养化。“随着组织体系延伸到山场林长,淳安将打通森林湿地资源保护最后一公里,确保所有森林资源均有明确管护责任人,林业科技服务更贴近林农。”
“淳安版”林长制还结合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更加严格的森林湿地资源保护措施,今后将重点突出林业保护和面源污染治理。今后,千岛湖沿岸和主要交通沿线一公里内将禁止林木片伐,并将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施县域林业面源污染治理,5年内将实施山核桃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经济林人工割草各50万亩次等。到2025年,淳安的森林覆盖率要保持76.90%以上,林木蓄积量保持2900万立方米以上,全县林业生产总值年均增幅7.5%以上总量达210亿元以上。
此外,淳安在十四五期间将重点推进6个项目,包括开展林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生态保护重点示范项目、结合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和世行生态修复工程的美丽生态廊道建设示范项目、生态公益林占补交换示范项目、林下经济扩展提质示范项目、森林康养引领示范项目和科技兴林人才培育示范项目。
同时,淳安还将推行林业数字化,通过建立淳安林业综合展示平台和林业动态“一张图”数字管理系统,为全面推行林长制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