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公所”风波
1913年的杭城地图
民国初起,万象更新。当湖滨的旗营正在建设大马路时,惠民巷也在改变。首先,行宫的泊船处更窄得像一条流水了,这流水在“杭嘉湖道署”与“塘工局”的南面,延伸了一条新河道,过后市街,到如今的中山中路,戛然而止。
看当时地图,戛然而止的河流,应该有涵洞过中山中路的,由此进了“市河”,也就是现在的光复路。否则,无须如此大动干戈的挖河东引。确实,民国初的杭州,市政建设的力度很大,也具备科学发展的眼光。此流水的东引,浣纱河南段就“盘活”了。
在行宫内,这时也出现了两个机构:一个是“督军守卫队”;另一个是大门开在“三桥址直街”的“太平局”。1913年的杭城地图上,“杭嘉湖道署”与“塘工局”也改成省“警察厅”了。当年显赫一时的警察厅长夏超,与外来“督军”们的钩心斗角,在此处也一度被文人炒得沸沸扬扬。
1913年10月的《申报》,说行宫又成“国民公所”了,说得白点,就是一个社会办公场所。那是一个天下攘攘,谁都不买谁的账,只有枪杆子是老大的年代。“国民公所”中被《申报》称为“某党”的群体,正是令袁世凯头痛的反对派。《申报》载:这些“某党”,对“各界借开会议者,一次必索招待费若干元,舆论啧有烦言”。当然,这些说法都是“枪杆子”们的统一口径,也是“警察厅长夏君”要将“某党”赶出“国民公所”的舆论宣传。
以下是那年10月12日的《申报》引用的“警察厅”说法:“以(国民公所)如此极大建筑,坐令荒闭,殊为可惜,不若改组特别商场,将城内沿街杂货摊肆一律迁入其中”,同时,“为招徕生意,引人游观起见,准设影戏、大书、评话、隔壁戏及江湖卖技医卜星相等类,以资陪衬”。并“略征警捐,可谓一举两得。业已具呈省长核准,令行各局区克期开办”。
此后,《申报》又说道:“本城国民公所房屋宽敞,地处繁盛,长此锁闭不用,易于坍塌,未免可惜,本厅现将此处转做市场”。可见,“国民公所”中的“某党”,当时已被警厅强行驱走。于是,警厅(其实,这“厅”最大号令地域,也只有省城)“限令全城各种摊肆于布告日起至本月十八日止,一律移入,凡鱼肉蔬菜等食物,仍照常摆设小菜场,以资分别。并饬各署区辖境内摊户,责成岗警督促迁移,违即禁其营业云”。
这也是杭城早于湖滨“江北市场”的最大“特别商场”,“拟仿照上海邑庙、苏州玄妙观成例”。这一个涉及面极大的“定期搬入”的强制行动,由警厅下达,也由警察执行,得益者也是警厅。“抓创收”一旦拉开帷幕,警察劲道十足。
据1913年10月21日《申报》报道,警厅在执行中出“烂污”了。因为有的“承办员司,手续不完,草率通令”,又只限定了摊贩们“一星期”的日子,“国民公所”内也没有事先的区域划定。先进入的“各货摊早已星罗棋布”,后进入的摊贩“无地可容,以致大哗”。
这一天“午后一时”,摊贩“聚集数百人,在城隍山某茶寮(馆)协谋对付,被岗警干涉,众情愈愤,纷纷拥入商务总会,吁请维持,该会职员恐人多滋事,电请警厅弹压”。其实,摊贩们明白,不让自由设摊的是警厅,他们兴师动众的到商会“上访”,也是“柿子挑软的捏”了。警厅“立派督察长计君带队驰往”,还好,督察长是个明白人,没有下令镇压,是“抚慰诸摊户照常营业,静候官厅设法,众始相率退散”。于是,警察厅长夏超只得“电令各分署对于各街未移摊肆暂缓干涉,另订妥章云”。
“国民公所”后来如何,风吹雁过,不再提及。能看得出的是,当时对社会的稳定,还是重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