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翔臭豆腐”之争,商标被人注册走了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6-09-16 08:06   

邵奶奶的儿子说

“龙翔臭豆腐”的商标被人买走了

邵伟珍的臭豆腐生意现在是她儿子薛维韬负责,薛维韬告诉记者,“和米凯罗的老板签了两年租房协议,11个平方米的房间我们租用一半,每年租金10万元,实际我们只使用了其中的三分之一。今年5月,米凯罗的老板和我说‘龙翔臭豆腐’的商标他买过来了,花了28万元,想和我一起把它做大,开分店,分店有分成,我才知道‘龙翔臭豆腐’商标被人注册了。我们门店每年暑假都会歇业,今年是做到7月19日结束的,8月28日计划再营业。

米凯罗的老板说暑假他们来开,今年6月他们在长生路24号开了家‘龙翔臭豆腐’分店,希望都由我们以成本价供货,再给我每月1万元的工资,我答应了,但明确告知分店不允许使用我们的形象。为了给他们供货暑假我们继续生产,但8月25日他们告诉我不合作了,店也不给我们开了,最后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赔了我1万元,9月1日支付的。商标在他们手里,店铺也是他们的,不让我开,我也没有办法。我们只是一心做产品的人,商业这方面也不太懂,从来没想过要为自己的臭豆腐注册商标,这个责任在我。我们重新找好了场地,也准备注册一个商标,力争一个月后,新店开门营业。”

高银街111号的“龙翔臭豆腐”

高银街111号商铺负责人张总告诉记者,“龙翔臭豆腐”的商标现在确实归他们所有。当时高银街有两家“龙翔臭豆腐”,一家是邵伟珍的,还有另一家,公司取得“龙翔臭豆腐”商标所有权后清理了另外那一家。和邵伟珍结束合作后由公司按独立项目在运营,具体情况还是老板更清楚。

目前持有人

是2026年通过合法转让

获得“龙翔臭豆腐”的商标

杭州米凯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老板高先生告诉记者,薛维韬今年3月底开在高银街107号的店因无法继续租用,准备搬去定安路、西湖大道那边,又担心人气不足,生意会下滑,“当时我楼下的档口刚好也在做臭豆腐和葱包桧,我们觉得‘龙翔臭豆腐’这样的老店离开挺可惜的。就和薛老板说要不我档口的臭豆腐生意他来做,原本计划用我们的‘杭老三’牌子,最后考虑还是用‘龙翔臭豆腐’对商业更加有利”。

高先生说:“当时我们正在和‘龙翔臭豆腐’商标持有人谈转让的事情,通过几个月努力,商标转让成功后,我们前后清理掉了另外4家‘龙翔臭豆腐’门店。今年6月,我们在长生路开了分店,使用的是薛老板的产品,每个月向薛老板支付1万元的工资,分店开起来我们在做社交平台推广宣传时,邵阿姨却说这家店跟她没有关系,后来很多网友都跑到帖子下面留言说我们是假的,给分店的宣传起到了反作用,那边也一直在亏损,这件事情让我们感觉合作下去也没什么意思,8月25日我和薛老板说不合作了,好聚好散,支付了合同违约金和未发生的房屋租金。”

高先生表示为了继续合作,他还做过最后的努力:“上周我和薛老板又谈了一次,我同意把‘龙翔臭豆腐’的商标调整为双方共同持有,商标加上邵阿姨的名字,高银街111号的臭豆腐店他们继续经营,收益他们占七成,我们占三成,其他的分店收益他们占三成,我们占七成,开分店大家按比例投资,最终他们没同意,我感觉他们还是希望单独做。我现在真后悔,当时就不该和薛老板起这个头,让他到我们的档口来卖臭豆腐。”

记者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查询了解到,“龙翔臭豆腐”商标在2019年9月27日由一苏姓个人申请,2021年5月20日进行商标初步审定公告,2021年8月20日公告期满核准注册,商标专用权期限自2021年8月21日至2031年8月20日。2026年4月27日,“龙翔臭豆腐”商标由苏姓个人转让给“杭州米凯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原标题:“龙翔臭豆腐”之争,商标被人注册走了)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陈卫民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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