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国徽背进山,淳安在林间开起巡回法庭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6-08-15 07:24   

“你知不知道不能捕猎?”“知道!”“那你为什么还要下钢丝套?”8月11日,淳安县临岐镇范村村山林间的空地上,一场巡回庭审正在开庭。现场审理的是一起非法狩猎案。

被告人何某明知淳安实行全区域、全年禁猎,却依旧铤而走险,在市畈村“菜竹园”布设钢丝套,捕猎到一只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小麂。面对淳安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副庭长蔡娇娇的审问,何某低头不语。

“钢丝套哪里来的?” 蔡娇娇副庭长又问。何某沉默一会开口说:“网上买的。”经法庭询问调查,钢丝套存在伤人风险,捕获的小麂,由被告人自行处理了,没有对外出售牟利。

归案后如实供述,何某自愿认罪认罚,主动缴纳3000元生态与资源损失赔偿金,法庭据此对其作出从宽处理,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三个月。

判决不是案件的终点,按照制度安排,缓刑考验期内,何某要前往千岛湖植物园社区矫正帮扶点,参加苗木抚育、补植复绿等公益劳动。通过劳务代偿的方式,让生态“破坏者”变身生态“修复者”。

庭审结束,一堂家门口的法治课堂就地开讲。面对前来旁听的村民,法官重申野生动物保护法律规则,厘清认知误区,提醒大家野猪调出“三有”名录,在淳安全域禁猎框架下,依旧严禁使用禁用工具捕猎。

“把法庭搬到湖畔山林、案发一线,让群众近距离感受司法威严。” 浙江农林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陈真亮教授说,千岛湖环境资源法庭传承“马锡五审判方式”,创新推行巡回审判,把司法裁判现场转化为法治课堂,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为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环境资源审判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浙江样本。

把国徽背进山,司法下沉到基层。一桩小小的非法狩猎案件,释放出鲜明信号:生态红线,不只是图纸上的国土界线,更应当成为刻在老百姓心里不可逾越的行为准则。

(原标题:把国徽背进山,淳安在林间开起巡回法庭)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殷军领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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