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也提交一份甲醛检测合格报告
法院不予认可,判房东败诉
朱女士说,2025年4月法院开庭,房东也提交了一份甲醛检测报告,显示甲醛没有超标。她马上提交了书面质证,对房东开庭时新提交的证据不予认可。朱女士认为,房东是在他们搬出去后做的甲醛检测,首先时间上不认可,房东的甲醛检测也没有过程的照片及视频,封闭时间不详,也可能在他们搬走后做了临时除甲醛措施。
针对原告和被告两份第三方机构的甲醛检测报告,记者见到法院判决书表述如下:
本案中,双方在相近时间各自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空气质量检测,朱××、罗××委托的杭州清沐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测结果为甲醛和TVOC含量超过合格标准,洪××委托的凌昔检测技术(江苏)有限公司检测结果为各成分均合格。对此,朱××、罗××在检测前提出让洪××检查现场,在检测后向洪××讲明了封闭房屋等检测过程,在检测报告中附有相关照片,但是洪××未清晰陈述房屋封闭、温度控制等检测过程,其检测之前是否让案涉房间满足检测条件,本院无法判断。对此,本院认可朱××、罗××委托检测机构作出的检测结果。洪××提出朱××、罗××可能在案涉房屋中放置了挥发甲醛的物体,其并无证据证明,本院不予认可。现根据杭州清沐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的《检测报告》,结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22)的判定依据,案涉房间的甲醛含量超过限定标准。故针对朱××、罗××的主张,本院予以确认。
朱女士说:“开庭后又进入等待期,2025年7月31日,法院宣判我们胜诉。”
据滨江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判定房东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退还租金及押金共20393元(这个金额已扣除14天的租金及水电费),并判定房东支付违约金300元及甲醛检测费50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91元,原告负担114元,被告房东负担377元。
胜诉后未拿到钱申请强制执行
起诉11个月后拿到退款及赔偿
朱女士说,胜诉后他们先等了15天,经法院确认被告并未上诉,判决生效。判决书履行期限届满,房东没有履行,他们申请了强制执行。
“通过网络搜模板,结合自身情况做适当修改后签名提交。我们向法院了解得知,强制执行的案子非常多,要等两个月我们的才能立案。这里已经不需要我们做什么事情了,房东的相关财产线索法院会去调查。
“2025年9月底,我们接到了法院电话,说已经立案(强制执行申请),会联系被告还钱。之后事情就很快了,十一假期结束,法院就通知我们说被告已经把钱转给了法院,走一下流程就会把钱转到我们卡上。同年10月底,我们收到了法院的转账。从租到串串房到维权结束,历时11个多月。”
朱女士说,之所以愿意接受都市快报采访,披露这段她本不愿再回忆的经历,是想通过她的诉讼经历,帮助更多“串串房”的受害者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