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判定“是否有序”?谁来追偿?追偿的金额如何计算?
不听劝阻,擅闯野路或未开发区域被困,这样的无序探险行为屡禁不止,每次救援都消耗大量的社会资源。全国自然旅游资源丰富的地区,救援组织都苦无序探险行为久矣,杭州也不例外。
杭州拥有丰富的山脉水系,特别是临安、建德、桐庐、富阳等地,每年都会吸引很多游客前往打卡,其中就有大量的无序探险行为,目前杭州对于无序探险行为是怎么处理的?
公益救援组织
橙调队了解到,截至目前,杭州的各个公益救援组织从未发起过对无序探险行为救援的追偿,但普遍认为应该追偿,第一起到震慑作用,能减少无序探险行为;第二也能让公益救援得到补血,良性循环。
富阳龙羊猎人救援队队长金洪江认为:“故意或不听劝告等产生的救援成本,应该让他们承担费用,以示警告和惩罚。”
浙江孙茂芳救援队负责人杜吉全说:“未开发区域的划分,一般驴友可能也不知道,而政府也不可能像边境线一样进行管控。但如果明知是未开发区域,且存在危险性,那是需要自己买单的。”
狼行救援的沈晓斌队长认为,追偿救援费用是一种权利和强有力的警示,旨在遏制任性冒险行为,不过被救者可以不用直接捐钱,给救援队伍捐赠装备也是好的。
对于这个话题,也有救援组织负责人表示,不敢谈,怕被道德绑架。
政府相关部门
公安和应急管理局没有追偿先例
在政府部门里,公安、消防是救援的主要力量,基层派出所接到群众求助报警后负责出警救援,有民警表示,能把群众安全地救下来,就是他们的主责主业。救援完成后,派出所民警会视具体情况,从关爱角度对求救者进行柔和的提醒教育,有些受伤的会直接联动120救助。消防部门接到报警后,最主要的也是全力将被困者救下来。
目前杭州公安部门和应急管理局并没有类似北京、四川的追偿先例。
临安曾对无序探险做出过行政处罚
橙调队记者向有关单位了解到,违反保护区规定擅自探险行为的行政处罚案件均发生在临安清凉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据了解,案件一般系当事人违反保护区相关规定,擅自进入保护区徒步、登山、探险,后因迷路报警求助。公安部门接到求救电话后,立即协调组织救援力量开展搜救工作。事后,公安机关将相关违法线索移送至浙江清凉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由该局固定前期证据后,再将违法线索移送至杭州市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经了解,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目前涉及相关处罚事项名称为:对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或在自然保护区内不服从管理机构管理的行政处罚。
违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五条:在自然保护区内的单位、居民和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的人员,必须遵守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接受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的管理。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禁止任何人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因科学研究的需要,必须进入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的,应当事先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并经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批准;其中,进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不同情节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或者在自然保护区内不服从管理机构管理的。
谁来判定“是否有序”?
谁来追偿?
追偿的金额如何计算?
来看看全国各地景区的试点
为了遏制和警示无序探险行为,全国多地景区试点追偿救援费用。
北京
北京市昌平区、门头沟区已正式出台户外登山涉险救援管理办法,向被救援人员追偿合理费用。办法施行后,已有两起救援中的任性“驴友”被追缴救援费用。
北京市昌平区依据《昌平区户外登山涉险救援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对因户外登山活动涉险导致动用公共资源救援的,相关部门依法保留追缴救援费用等权利”的规定,救援所产生的相关费用需由当事人承担。由昌平区应急管理局发起追偿。
两起救援中的驴友,目前已通过公益代偿模式,向昌平区两个山村捐赠了280件救生衣。
四川
1月24日,一男子前往四川甘孜州海螺沟黑海子区域徒步,未进行相关报备,且线路位于公告明确禁入的封山区域内。当地政府组织90余人多批次赶赴现场救援,于1月26日将失联人员安全营救出来。
四川甘孜州相关执法部门给予该人员罚款3000元的处罚决定,同时向其追缴救援产生的费用2.72万元。
黄山
2025年,黄山风景区实施有偿救援7起,向获救方追偿费用10637.48元,已全部执行到位。
黄山风景区管委会综合执法局透露,2018年7月《黄山风景名胜区有偿救援实施办法》正式施行,其中规定:旅游者不遵守黄山风景区游览规定,擅自进入未开发开放区域陷入困顿或危险状态,由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人承担相应救援费用。
这7起救援中,获救方均为擅自进入未开发开放区域。有偿救援产生费用的项目主要为当次救援外请向导劳务费用、交通费用、后勤保障费用、公共救援费用等。
庐山
2025年9月,江西庐山,有11人擅自进入景区内未开发山区,且并未在相关部门进行报备,当地政府动用大量公共资源实施救援,之后依据《江西省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对这群登山者追偿7.4万元救援费用,活动组织者也被警方予以行政拘留10日。
也有不少景区划定了管理范围,或明确告知某些区域为未开发区域,禁止进入。如果群众闯入明令禁止的未开发区域,救援人员会将当事人救下来后移交给其他部门。
不少景区规定
擅闯非开放区域将罚款
并实行有偿搜救
2025年11月5日,泰山景区发布通告,明确划定告知群众泰山风景名胜区开放的游览线路,并明确了非开放区域(非游览线路)的几种情形:1.未设置官方游览标识的线路或区域;2.未进行旅游开发的原始区域;3.泰山景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已设置隔离设施、非开放警示标识标牌的区域;4.虽无物理隔离或标识,但明显超出开放游览范围的山林、沟谷等区域。
对于擅自进入非开放区域的行为,景区做出规定,不仅救援费用需由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者承担,还需受到综合行政执法局的罚款处罚。
擅自进入泰山景区非开放区域的单位或个人,造成的本人及第三方财产损失、人身伤亡由本人自行负责。陷入困顿或危险状态后求救的,泰山景区管委会将及时组织救援,产生的救援费用,由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者承担。
对未经批准擅自进入泰山景区自然保护区的,由泰山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四条,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在森林高火险期内,未经批准擅自进入高火险区活动的,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处以个人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单位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携带火种进入泰山风景名胜区的,依据《泰山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处以5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上述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有景区还明确规定
搜救路线及搜救费用
最低1.5万元起
早在2018年,四川稻城亚丁景区针对景区范围内非法登山、非法穿越等户外活动及未按规定线路、区域旅游而发生事故的人员,实行有偿搜救:按区域最低1.5万元起。稻城亚丁管理局明确了搜救路线及搜救费用,此外还将收取由此产生的交通费、救火费和医疗费等其他费用。被救者可采取现金支付或转账支付,收款方为甘孜藏族自治州稻城亚丁景区管理局。
第二十条,亚丁村至夏洛多吉区域,搜救费用2万元起。
第二十一条,亚丁村至央迈勇区域(蓝月山谷),搜救费用2万元起。
第二十二条,亚丁村至仙乃日区域,搜救费用2万元起。
第二十三条,亚丁村至卡斯地狱谷区域,搜救费用2万元起。
第二十四条,亚丁村、叶儿红村至康古贡嘎银河区域,搜救费用1.5万元起。
第二十五条,以上搜救费用仅包括搜救人员的劳务费用和搜救装备、工具的使用费用,不包括由此产生的交通费、救火费和医疗费等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