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春节虽说还有一个多月,但已有市民囤起了烟花。近日,杭州公安高速交警在辖区重点路段收费站开展集中统一行动,连续查获两起违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
12月20日晚上,杭新景高速杨村桥收费站,杭州公安高速交警三大队副队长陈磊带队开展集中统一行动,对过往车辆进行严密检查。
此时,一辆白色小型普通客车缓缓驶入收费站。经验丰富的民警发现该车行驶状态略显异常,副驾驶座不知装了什么东西,远远望去黑压压的一片,遂立即上前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当民警要求驾驶员刘某打开车厢时,眼前的景象令人震惊。只见车厢内从副驾驶座开始,至后排座椅以及后备厢被烟花爆竹塞得满满当当。
经过仔细清点,烟花共计 20余件。这些烟花爆竹被随意堆放,彼此之间几乎没有任何防护措施,一旦遭遇碰撞或摩擦,后果不堪设想。
据悉,刘某是杭州建德人,在江西做装修生意,前一天从江西弋阳返回建德时看到路边有卖烟花爆竹,想着自己儿子下个月结婚,于是就买了整整一车的烟花爆竹,打算运往家中留着婚礼和过年用,谁知眼看就要到家时,被高速交警查获。
无独有偶,12月21日下午,杭州公安高速交警八大队也查获一起类似案件。
当天,有群众举报称,有人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接到报警后,八大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在S29临金高速瑶琳收费站布下严密防线,一场无声的较量就此展开。
不久,一辆银灰色面包车缓缓驶入布控范围,执勤交警杨洋敏锐地察觉到异常。当他打开车厢门检查,五颜六色的烟花爆竹映入眼帘,密密麻麻堆满整个车厢,俨然如同一颗移动的“定时炸弹”。
杨洋立即呼叫增援,同时冷静地引导该车辆停至空旷地带。经询问,驾驶员卢某是桐庐本地人,他刚从外省购入这批价值3600多元的烟花爆竹,计划运回瑶琳家中春节时燃放。但殊不知,他的行为已触犯法律。
杭州公安高速交警表示,在未取得任何合法运输手续的情况下,驾驶员私自将大量烟花爆竹装载在普通小型客车上进行运输,这种行为不仅对其自身生命安全构成极大威胁,更严重危及道路上其他车辆和行人的安全以及周边地区的公共安全。
一旦发生意外爆炸事故,其引发的连锁反应可能导致不可估量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目前,两起案件均已被移交至派出所处理。
需要提醒广大市民,烟花爆竹作为易燃易爆特殊商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等环节均受到严格管理,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