橙友“易阵风”:地处杭州拱墅区新华路227号的明宅,据说是茅宅、陈宅两座明代建筑之总称,是杭州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自2023年4月10日该处贴出“内部业态调整,暂停参观”的通告以来,时间已经过去一年半,不知为什么一直关门谢客,这个业态调整何时能完成?另外,在“明宅”大门左侧的墙上贴着一条“馥瑞(浙江)康复管理有限公司”的字条,试问: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内能否作为公司办公场所,谁批准的?
凤凰山管理处工作人员回复:明宅是属于文物保护建筑,但文保建筑本身是可以作为经营的,就像故宫一样,发挥文保建筑文化利用的功效。业态调整进度已经到上报相关行政审批单位审批阶段,因为整套流程比较严格,目前还在走程序,预计明年上半年,可以正式开放。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明宅将开出一家国企与中医药大学合作的国医馆,所有人都可以进入参观。
国家现在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建筑的利用,只是需要遵守相关的文物保护法规,确保经营活动不会对建筑物造成损害,同时还要给它赋予一定的功能和商业信誉,反过来也是对文物保护的活化利用,发扬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