拎着电池刚进电梯突然爆燃 小区车棚15分钟烧毁15辆电动车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4-08-06 08:40   

记者走访杭州多个小区 有的架空层停了很多电动车

近日网上热传一条视频:一男子拎着电动车电池进电梯,电池突然爆燃,火光吞没轿厢。很快小区保安赶到,扑灭大火救出全身烧得焦黑的男子。事故发生在广州市海珠区一小区,时间是2021年10月8日凌晨1点多。拎电池进电梯的男子是小区业主老陈,后来医治无效死亡。

车商承担70%责任赔偿上百万元

老陈家人将电动车生产企业甲公司、电池生产企业乙公司、电动车卖家张某、小区物业公司诉至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家属称,突然爆燃的电池,是2021年5月购买的电动车上的,销售者张某交付了电动车及附属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

据法庭调查,当天老陈和妻子说这个电池发热了,并拎着电池去楼下降温。

电动车所附的合格证显示,车辆生产企业为甲公司,电池生产企业为乙公司。经鉴定:涉案爆炸电池与比对样本电池不一致;涉案爆炸电池属于非法二次加工改装电池。

法院审理认为:涉案爆炸电池并非乙公司生产,乙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涉案爆炸电池非甲公司搭载电池,不应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张某的举证,不足以证明其销售的电池符合质量标准,应当承担相应责任。老陈违反电动车所附使用说明将电池带回家中充电,发现电池发热后并未采取合适的安全措施,而是将电池带入封闭的电梯轿厢中,本身存在一定的过错。物业公司已尽到提醒和救援的义务,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一审法院判决:销售者张某对本次事故承担70%责任,老陈本人承担30%责任,张某向老陈亲属赔偿101万余元。

张某不服一审判决,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被驳回。

前天,“杭州消防”官微发文,“15分钟烧毁15辆电动车!从冒烟到火光冲天仅6分钟”。

7月28日深夜,宜春市一小区车棚,10余辆电动车猛烈燃烧,浓烟滚滚。经过消防员紧急扑灭,共烧毁15辆电动车,所幸无人员伤亡,火灾原因初步认定为电池故障。消防提醒:电动车万不可进楼入户,一旦起火极易引燃室内易燃物,停放在楼道起火会阻断求生通道。

记者走访多个小区

有的架空层停了很多电动车

金昌路康和嘉苑,居民楼下架空层,停放的大部分是自行车,但个别楼下架空层仍有零星电动车停放。

楼下乘凉的几位大伯说,以前架空层电动车乱停乱放的现象很严重,小区去年整治过,乱停的电动车会被巡视的保安统统推到地下负一层,现在情况好多了。

金桐雅园小区,业主李先生说,小区现在电动车乱停乱放的现象比过去好了很多,但总有个别人还是乱停乱放。

丽水北路金昌苑,橙柿互动记者看到,几乎每幢居民楼架空层,都停了不少电动车,尽管物业在居民楼下张贴着禁止在架空层、单元门门口停放电动车的告示(下图)。

多位业主向橙柿互动记者表示,今年小区曾大力整顿过电动车乱停乱放的现象,有一段时间情况好转。但没持续多久,架空层的电动车又多起来,现在晚上大部分居民楼下的架空层几乎停满。

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禁止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影响消防通道畅通的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充电。违者可以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2021年8月1日起实施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2023年4月13日,国家消防救援局有关人士就架空层停放问题也作了解答:高层民用建筑的架空层内如果设有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或安全出口,同样不得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专家说,如果在架空层停放,必要条件是做到砖墙隔断,“形成一个左右上下都密闭的空间,可以阻断火势蔓延,改造后的架空层还必须和楼梯入口分开,避免影响人员疏散”。

如果你发现身边有消防隐患,可在“浙里办”App上搜索消防“隐患随手拍”反映和举报。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程潇龙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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