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天!从濒临破产到重获新生 余杭法院为困境企业提供良方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4-04-11 06:22   

杭州日报讯 “目前正式签订合同的员工有60多人,还有30多名实习生,上下四层楼的工位快坐满了……”近日,在余杭区A公司内,公司负责人苗伟信心满满地向记者介绍着复工情况,“各项工作开展得很顺利,员工们都忙着跑市场、跑客户、跑业绩。”

然而,就在去年,这样忙碌的场景,苗伟想也不敢想。当时,整家公司只剩下2名员工在岗,经营的项目大多停滞,濒临破产。与此同时,部分职工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在许多人眼里,企业一旦申请破产,就意味着直接“关门大吉”,彻底失去转圜余地。但苗伟所在的公司却因为法院的介入,仅用时35天,便重获新生了。

市场突变,创新型公司何去何从

A公司成立于2018年,是一家专注于AI教育领域的创新型企业,主要业务是研发和销售一款智慧教学SaaS软件。

苗伟说,这几年,杭州互联网产业发展迅速,公司也乘上了这趟快车,仅用4年时间就培育了2000余家教培客户点,拥有51项商标、9项专利、24项软件著作权等,一度成为行业内的龙头企业。

变化发生在2022年。受市场风向影响,A公司的主要客户群体大量歇业、关闭,而A公司也因为未能及时转型,很快就陷入营运危机,大部分员工选择离职另谋出路。其间,A公司尝试通过融资、调整经营模式来自救,但效果并不理想。

去年7月,部分职工申请对A公司进行破产清算,要求尽快拿回工资。“拿到案卷资料后,我们联系了公司负责人,他说创始团队仍在积极寻找第三方投资,希望尽力挽救公司、偿还债务。”余杭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高雅告诉记者。

很快,法官们实地走访了A公司,对资产负债等情况进行摸底。高雅发现,A公司是典型的轻资产型企业——没有土地、房产等固定资产,核心资产是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无形资产。在办案实践中,这类资产评估周期长、处置难度大,价值也普遍偏低,如果直接将公司进行破产清算,资产“变现”的钱还不够清偿职工的债权,更不用说其他普通债权了,怎么做才能有更高的“性价比”?

“要不试试预重整?”法官们研判后认为,A公司具备教培相关的研发、销售、运营链条,在教育数字化转型背景下具有一定的优势,虽然一时陷入困境,但还有挽救的价值和可能性。经过多轮沟通,A公司向法院提交了预重整申请。

多管齐下,启动“预重整”挽救方案

其实,预重整制度并非一个新话题,2015年,余杭法院就有过相关尝试。简单理解就是,在一家企业正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前,可以先由债权人、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进行协商并达成预重整方案。进入重整程序后,以预重整方案为依据拟定重整计划草案,并经法院裁定认可后执行,相当于给企业的救济之路套上了一个“救生圈”。

去年8月11日,余杭法院决定对A公司启动预重整,并与A公司及债权人代表三方组成评审小组,通过“书面陈述+现场评议”“邀请+竞争+摇号”方式指定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担任临时管理人。

针对职工债权人数多,债权规模大,意向投资人一时难以确定、投资信心不足等难题,形成了一套“诊疗”方案。

首先是“输血”,确定投资人。这一步,法官引导评审小组在现有技术开发、应用和维护的基础上,论证A公司在提供个性化教育服务方面的可能性,打消意向投资人的投资顾虑,确定重整投资人并在预重整期间一次性支付投资款360万元。

然后是“止血”,降低重整成本。根据债权申报及审查情况,彼时的A公司债务规模达5800余万元,除涉及90户职工债权外,主要是融资债权。经多次沟通,A公司股东、创始团队成员同意让渡债权额,降低重整成本。“毕竟都是为了公司好。”公司创始人之一林远说。

此外,为确保重整经营方案、工作进度如期开展,余杭法院在重整期间批准A公司在管理人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减少工作推进的壁垒。

接着要“造血”,迅速复工经营。数字化人才是数字经济企业的支撑。为尽快实现重整后的A公司正常运营,重整投资人希望“老员工”重新回归,管理人、A公司原股东、创始团队成员积极协助开展“老员工”返岗,先后有30余名离职员工陆续返岗并投入工作。

“我是辞了上一份工作回来的,我还是很认可我们的产品价值,也相信公司创始人团队。”老员工赵宇凡说。

最后是“回血”,开展信用修复。人无信不立,企业更是如此。为保障A公司正常融资及生产经营需要,余杭法院指导管理人根据案件审理进度,同步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在这之前,因职工欠薪案件已进入执行程序,A公司核心人员被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预重整期间,余杭法院暂时解除相关“限高”措施,便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前往北京、广州等地与投资人及相关上下游企业进行对接,顺利完成业务衔接。

破产管理人告诉记者,除了完成了司法信用修复,A公司的工商信用、金融信用、纳税信用等修复工作同步开展。

三个100%,数字经济企业满血“复活”

今年2月20日,完成了前期准备工作后,余杭法院正式受理A公司破产重整案。

3月25日,A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各表决组100%参会、100%赞成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3月26日,A公司全体债权人收到清偿款,其中涉及职工债权人90户,普通债权清偿率100%。

“仅仅35天,A公司破产案交出了三个满分答卷,提供了‘治愈’数字经济企业的生动样本。”余杭法院破产审判庭庭长祝继萍表示,数字经济企业破产案件中,存在着人才流失严重、产品研发维护停滞、无形资产众多且处置难度大等难题,此次余杭法院因企施策,根据资产类型、负债规模及结构,采用预重整的方式快速、有效治愈了病企。

“人民法院非常注重发挥破产法律制度对企业的挽救功能,对那些一时陷入困境、仍有重生希望的企业,我们很愿意在重整中因企施策,寻找最优的解决方案。”祝继萍告诉记者,2023年,余杭法院在破产审查环节引导12起案件中债权人、债务人达成庭外和解或重组,审结76件破产案件中,7件通过破产和解、民事和解等方式实现困境企业救治。

注:文中公司、当事人均为化名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 通讯员 余法 记者 王艳颖  编辑:汪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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