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费进入私人腰包 检察机关推动物业费规范管理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4-03-26 07:19   

“你们办了案子,又帮我们堵塞了管理漏洞,现在业主们也更愿意信任我们了。”近日,在临安一小区里,某物业公司负责人向前来回访的临安区检察院检察官说。

在此次回访中,检察官了解到,经过这段时间的整治,这个小区此前出现的违规代收物业费的情况没有了,业主与物业之间因此而紧张的关系得到了缓和。

整治源于2022年的一起挪用资金案。张某是临安某小区的物业工作人员,2022年8月至2023年2月期间,她违规使用个人账户收取物业费28万余元,其中21万余元被用于个人投资和生活开支。2023年4月案发后,张某退赔物业公司6万余元,尚余15万余元资金未退赔。

今年2月,经临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责令其退赔被害物业公司其余经济损失15万余元。

在办案过程中,检察官对该物业公司进行了走访,发现该公司在辖区内服务有20余家业主单位,而这其中,物业费资金管理不规范、工作人员违规代收钱款的情况并不是偶发。

这样的违规现象在别的物业公司里是否同样存在?针对案件中暴露的物业公司管理漏洞,检察官走访了辖区内多个社区,联合街道共同开展辖区物业资金收取与管理的社会调查,并通过“全域检察e站”小程序收集调查结果。

结果显示,超过40%的业主有向物业工作人员个人账户缴纳物业费的情况,超过1/3的物业公司存在物业资金收取和管理上的安全隐患。

“小区物业管理是社会治理的末梢。”去年12月底,临安区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召开物业服务资金安全座谈会,并向区物业管理协会发放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协会引导物业公司填补行业管理漏洞,引导行业有序发展。据了解,目前,上述情况已完成整改。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通讯员 临安检 记者 王艳颖  编辑:陈东
返回
杭州网·国家重点新闻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