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兵马俑展”有网友质疑粗制滥造,主办方回应:西安当地复制品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4-03-24 22:20   

“山寨兵马俑” 侵权吗?

秦帝陵博物院已注册秦俑“三维标志”

展览事件引发关注后,有网友疑惑,“这种展览展品和真正的秦兵马俑很相似,是否已构成侵权?”

今天中午,橙柿互动记者就此咨询了秦始皇帝陵博物院,对于这个事情,工作人员很关注,询问对方在展览上,有无悬挂秦始皇帝陵博物院的名称或者院徽,是否在对外售票。

工作人员表示核实后才能回复,“这个事情,涉及一些细节 需要确认。”

记者检索到,目前,秦始皇帝陵博物院已经成功注册秦兵马俑的“三维标志”。

申请人“秦始皇帝陵博物院”,共1552件商标,其中“三维标志”为大多数,涉及手工器械、绳网袋篷、珠宝钟表、运输工具、皮革皮具、食品罐头、建筑材料等多种门类。

此外,该博物院还申请了“TERRACOTTA ARMY”兵马俑英文标识,目前还处于待审核状态。

秦始皇帝陵博物院为其拥有的兵马俑成功申请了三维标志商标

有律师向橙柿互动记者介绍:三维标志商标是由三维要素组成的视觉商标,又称外形商标。它是以一定的立体形状作为商品的标记。故而三维商标又被称作为立体商标。

立体商标可以是商品本身的形状、商品的包装物或者其他三维标志。它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单纯的立体形状、商品自身的立体形状、商品容器的立体形状等。

记者注意到,秦始皇帝陵博物院成功注册的秦兵马俑“三维标志”, 申请时间跨度为2017年至2019年。

两年时间,秦始皇帝陵博物院为其所拥有的兵马俑申请了一千多件商标。

申请这么多商标的缘由不难猜想!2017年,安徽一文博园层就出现了上千个兵马俑,按照西安临潼兵马俑一号坑原比例复制而成的。

秦始皇帝陵博物院表示,这些“山寨兵马俑群”未得到许可和授权,属侵权行为,已向该景区发律师函。而安徽方面强硬回应:没有侵权。兵马俑并不是秦始皇帝陵博物院的专利,陶俑哪里都可以做。

此举曾引发社会上关于山寨兵马俑是否侵权的争议。有行业人士认为,著作权只属于作者,兵马俑作为美术作品,其著作权只属于当年的创作工匠。而且我国现行的《著作权法》,将著作权的保护期限规定为作者有生之年及其死后50年,兵马俑显然已超出了《著作权法》的保护期限。

从知识产权法的角度看,包括《伯尔尼公约》《巴黎公约》《世界版权公约》在内,世界上没有一个知识产权公约体系会保护像金字塔、狮身人面像这种四五千年前建筑、雕塑的知识产权,国内企业复制它们,本身并没有侵权。

类似事件真正能和知识产权纠纷搭上关系的,还是涉及反不正当竞争问题。至于山寨兵马俑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应该从山寨兵马俑是否会对游客造成误导,是否侵犯到陕西秦始皇帝陵博物院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做出判断。

记者注意到,事发两年后,秦始皇帝陵博物院“另辟蹊径”,为其所拥有的兵马俑成功申请了三维标志商标。一位知识产权领域的资深法官告诉记者,作为秦始皇兵马俑的管理机构,如果他人对秦始皇兵马俑进行复制并商业展出;或者进行虚假宣传,使人误以为与秦始皇帝陵博物院或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存在管理、合作、许可等关系的话,可能涉嫌不正当竞争。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程潇龙 陈彬  编辑:管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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