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消费者何女士于2023年9月9日在有孕网络科技(杭州)有限公司购买了12个月的育儿嫂服务,共支付给商家介绍费7000元,“在使用育儿嫂服务的4个月内,公司一共介绍了5位育儿嫂,但是每一位都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我不是很满意,我觉得该公司介绍的育儿嫂并不靠谱,因此我向公司提出退还介绍费7000元的申请,但是对方表示只能退3266元,我认为很不合理。”于是,何女士年前向与本报维权热线85188518联动的12345市长热线反映了此事,希望能够得到合理的解决方案。
消费者 半年不到介绍了5位育儿嫂 消费者都不满意希望退款
消费者何女士:去年8月,我在小红书、抖音等平台看到了相关推荐与广告,由于我正需要寻找育儿嫂,我就根据广告去了位于国都商务大厦的福鸟顾家育儿嫂(杭州旗舰店),并现场购买了12个月的育儿嫂服务,该服务原价7500元,商家说一次性订购12个月可以减500元,因此最终支付价格为7000元,签订合同的单位以及支付凭证显示的单位均为有孕网络科技(杭州)有限公司的。
其间,这家公司已经给我介绍了5位育儿嫂,第一位育儿嫂的工作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至9月24日,其在家期间,宝宝半夜吐奶也不告诉我,由于她只清理床单,吐出来的奶渗透到床垫,导致床垫发霉。还在洗衣台上的搓板清洗内衣裤,导致洗衣机损坏,我向商家反映了这个情况,商家为我换了第二位育儿嫂。
去年10月13日,第二位育儿嫂来到我家,但是商家并没有通知我,就让育儿嫂直接上门,也未提供换人协议。在我的索要下,商家提供了身份证照片、体检报告和征信报告。但是我发现征信报告已过期,之后我根据最新的征信报告我发现该育儿嫂是被限制高消费人群,于是在我要求下,又换了第三位育儿嫂。
去年10月19日,第三位育儿嫂来我家工作,其间,我发现该育儿嫂在带睡宝宝的过程中,给宝宝整夜使用安抚奶嘴,并把宝宝夹在腋下,这些行为可能存在一定风险,我又提出了更换育儿嫂的要求。
去年11月30日,第四位育儿嫂来到我家,但是由于其摆放刀具不当,导致我先生几次差点划到手,对宝宝的照看也不用心,于是又换了第五位。
去年12月6日至今年1月11日,一直都是第五位育儿嫂在我家服务,之前签订的都是纸质协议,而第五位签订的却是电子协议。一天晚上我发现她让宝宝长时间趴睡,我认为该睡觉姿势存在一定风险,且育儿嫂一直背对着宝宝睡觉,并不能及时照看宝宝,后来我通过监控发现,类似行为起码出现了3次。
来来回回换了好几次育儿嫂都不能让我放心,我认为商家前期没有对育儿嫂的背景以及服务技能进行了解,且协议的签订方式也很混乱。今年1月12日,我在微信联系商家要求退回介绍费,但对方却表示如宝宝因育儿嫂服务不合格而生病,就应该带去医院检查,我认为这个说法我无法接受。第二天,我直接上门面谈,要求与经理沟通。经理表示退款要扣掉30%的手续费,再减去4个月的服务费,最后只能退3266元,我不认同,希望全额退款。
商家
将由售后部门处理此事
消费者已经收到退款
(记者通过网络平台致电有孕网络科技(杭州)有限公司,一位工作人员接听了电话)
有孕网络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门店服务上千位客户,客人很多,我并不清楚何女士请求退款这件事,但是会将这件事转达给售后部,由售后部工作人员跟进沟通,进一步协商退款协议。
(记者将商家的说法转达给消费者何女士,她表示情况已经知晓,愿意等待商家联系。2月20日,本报记者联系了消费者何女士,咨询了该事件的最新进展。)
消费者何女士:前段时间,我上门与商家进行了协商,最终结果是,商家退还我10个月的服务费并报销我3次打车费用,总计大约是5924.2元。我也在2月19日收到了退款。
律师
商家提供服务不符合约定
消费者有权申请退款
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夏谨言律师:根据合同约定,消费者是有权申请退款的,而商家存在违约行为,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约定,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赔偿损失。而商家也提供了服务,有权根据工作量收取部分服务费。最终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退费,系较妥善的处理结果。
建议消费者购买服务时,与商家签署书面合同,以便在产生争议时作为解决纠纷的依据。发现个人权益遭到侵害,及时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