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女童被保姆遗留电梯 坠亡案昨日开庭 保姆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3-04-19 07:22   

每日商报讯 去年,21个月大的杭州女童小樱桃被保姆遗留在电梯内,之后从8楼电梯厅附近的窗台坠亡。

昨天上午,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吴秀芳过失致人死亡一案。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被告人吴秀芳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22年6月8日,被告人吴秀芳受雇至陈某江、赵某家中担任保姆,负责照看其女儿陈某某(2020年8月19日出生)。6月14日20时许,吴秀芳带陈某某从杭州市拱墅区某小区2幢3单元15楼乘坐电梯下至1楼,因疏忽致陈某某被单独留在电梯内。后电梯自动上行至8楼,陈某某走出电梯,爬上8楼过道窗台坠落至2楼平台,经送医于当晚被宣布死亡。同日,吴秀芳主动向来现场调查的民警表明身份并说明情况,后被带至派出所协助调查,次日被传唤到案。

庭审中,法庭充分保障了各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公诉人认为被告人吴秀芳疏忽大意,致幼儿高坠死亡,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过失致人死亡罪名及构成自首等提出异议。被告人吴秀芳对指控的事实、罪名均无异议;辩护人以被告人有自首等情节请求从宽处罚并适用缓刑。被告人吴秀芳在最后陈述阶段表示认罪悔罪。

本案将择期宣判。

昨天,小樱桃父亲陈先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自己曾经与多位邻居沟通过,证实保姆在管孩子方面非常冷漠,没有爱心。后续在查看监控视频时,也发现从保姆来的第二天开始,每次带孩子进出电梯,都是她走在前面,孩子追在后面。

在法庭上,代理律师提出,要求将保姆现有的过失致人死亡罪更改为间接故意杀人罪,法官将此要求转交合议庭,庭后研究处理。

“前一天晚上基本没有入睡,煎熬了这么久、努力了这么久,终于要出结果了。”陈先生哽咽着说,“我就想问问保姆,良心有没有受到谴责?”除此以外,陈先生表示后期也会考虑追究开发商、物业和家政公司的责任。他希望这件事能引起大家的警醒,让保姆行业更规范,让房屋安全问题得到大家的重视。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通讯员 拱法 记者 骆静怡  编辑:汪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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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21个月大的杭州女童小樱桃被保姆遗留在电梯内,之后从8楼电梯厅附近的窗台坠亡。昨天上午,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吴秀芳过失致人死亡一案。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被告人吴秀芳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