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亲生的,凭什么他们要多分20万元!”没有遗嘱,父亲的遗产分配竟也能“偏心”?都说拆迁拆的是“人心”,前不久,在杭州市上城区望江街道调委会里就发生了这样一场因为争夺拆迁款而引发的“家庭闹剧”。
7个子女
百万遗产起纠纷
老张在2018年因病去世,前不久,他名下的一套房产被划入了拆迁范围,房子位于杭州市上城区望江街道,后来经相关部门评估,该房屋可获得192万元的拆迁款。不过,没留下遗嘱的他大概想不到,这份百万遗产竟成了考验亲情和道德的“试金石”。
老张生前有过两段婚姻,一共育有7个子女,其中4个子女远在东北,是与前妻所生,另外三人住在杭州,是与现任妻子所生,而这3个子女中还有两人存在不同程度的残疾,老张的现任妻子也已经在2016年去世。
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东北的4个子女在得知拆迁的事情后,立马赶来了杭州,7个兄弟姐妹难得聚到了一起,却引发了“剪不断理还乱”的产权分割难题,老张的前妻也表示这里面是不是也该有她的一份……大家心中都有自己的“一本账”,各自为能获得最大利益而争吵不断,原本就疏远的亲情在此刻显得更加脆弱。
没有遗嘱,两段婚姻,7个子女,还有两人患有残疾……这192万元到底怎么分才合理?东北和杭州的子女们对于拆迁款的分配问题存在很大的分歧,于是他们来到杭州市上城区望江街道调委会寻求帮助。
这份遗产哪些人可以分
面对如此复杂的家庭关系,调解员在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组织社区律师召开了“家庭产权分割矛盾分析会”。
“这房子是老张结婚前就有的,并不能算婚内共同财产,也就是说,这192万元法律上来说全部属于老张的个人遗产。”律师继续给出法条解释,我国民法典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由于老张的现任妻子以及父母在他去世之前就已经去世,从法律上来看,老张的前妻并不能分到拆迁款,所以这192万元应该由你们7个人共同分得。”
听完律师的解释,双方激动的情绪逐渐平静下来,可在谈到“是不是由七人均分”的问题时,调解现场再次陷入了僵局——住在杭州的3个子女认为自己平时照顾父亲更多,要求先从征迁补偿金额中分配20万元给他们,剩余的172万元再由七个人平均分。
听到这儿,东北的几个子女坐不住了,坚决不同意这个分配方案,认为应该一视同仁,每人按照总补偿款的七分之一来分。
法律:“多分20万”是合理要求
调解员和律师给七人详细讲解了法律中涉及继承权分配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以及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住在杭州的子女平时照顾父亲更多,对老张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而患有残疾的2个子女不管是从法律还是人情的角度出发,都理应多分一些。所以,在这192万里,先分割一小部分给住在杭州的子女,剩余的金额再由7个子女平均分配,是合情合理的。
最终。7个人顺利签下了人民调解协议书和拆迁补偿协议书:在杭州的3个子女先均分20万元的拆迁补助金,其余的172万元再由7个子女均分。支付的利息损失降为19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