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0多台电脑被1人控制“挖矿” 程序员小伙痴迷虚拟币最终身陷囹圄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2-11-03 15:00   

正常用着的电脑,实际已被非法控制,正替别人“干着活”,而用户却浑然不知。听起来是不是有些不可思议?去年4月,杭州一家科技公司报警称,公司服务器存在“木马”程序。1个月后,男子邹某被抓获归案。

再一查,被邹某控制的电脑竟多达2400多台,这些电脑早已沦为他的赚钱工具,而用户却并不知情。

最早发现端倪的就是杭州A科技公司。2021年4月,A公司在对公司服务器例行检查时,发现有服务器报警,经过专业系统排查,发现部分服务器被植入了木马程序,A公司报了警。

5月19日,警方将涉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邹某抓获。

到案后,邹某供认,早在上学期间,他就接触到了虚拟币、“挖矿”(虚拟币的生产过程被称为“挖矿”)等概念,后来虚拟币大火,他就萌生了控制他人计算机为其“挖矿”赚虚拟币的想法,开始研究编写攻击计算机的木马程序和“挖矿”程序。

实际上,“挖矿”过程对电脑硬件配置要求比较高,主机经常长期高负荷运转,显卡、主板、内存等硬件会提前报废,对电脑的损害极大。

2020年10月,邹某对原先的木马程序进行了升级改造。简单来说就是,凡是被木马程序控制的服务器,可以通过程序实现一传十、十传百,就如传染病一样,可以感染、控制更多的计算机。

而一旦感染了由他编写木马程序后的计算机会自动下载运行“挖矿”程序,这样大量的计算机就能被邹某控制用于“挖矿”。

以此方式,自2020年10月至2021年5月,邹某非法控制他人计算机2400余台,非法获利近3万元。

西湖区检察院认为,邹某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将邹某依法提起公诉。

日前,法院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被告人邹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七万元。

检察官提醒:市民们尤其是计算机相关行业从事者们,使用电脑时,应尽量设置复杂的密码,还要定期更换密码。同时,不要贪图蝇头小利安装来源不明的软件程序、点击来源不明的网站链接和访问非法网站,在计算机运行速度突然变慢时,要及时请专业人士查看。


来源:杭+新闻  作者:  编辑:高婷婷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