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菜场之前还有顾客提菜下楼滑倒后也告到法院
93岁的李奶奶家住杭州市西湖区,身体硬朗,经常会去家对面的农贸市场买菜。
去年6月5日早上7点多,她和往常一样上了农贸市场二楼,但在走向摊位时被楼梯口过道上放着的一辆平板拖车绊到,摔趴在地。
当时,有位女士马上跑过去扶起她,到一边坐下。
年轻人这么一摔问题不大,但是老人家一摔就严重了,李奶奶被送医院就诊,多处骨折,左肩因此换了个人工关节。经鉴定,为八级伤残。
随后,李奶奶将农贸市场的经营者、管理者起诉到西湖法院,认为两被告负有相应的管理责任,因其未尽到管理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她受伤,因此负有赔偿责任,起诉要求两被告赔偿她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6万余元。
两被告认为,李奶奶上二楼时市场里并不拥挤,二楼楼梯口距离最近摊位有三到四米远,拖车紧靠护栏放置且该拖车体积较小,在只有李奶奶一人通行的情况下,即便拖车放置不当对其正常通行也影响甚微。
加上李奶奶年事已高,出行应由成年子女陪同,上二楼时她未尽谨慎注意义务造成摔伤后果,她自己也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不应该由被告方承担全部责任。
为查明事实,承办法官在审理期间前往农贸市场实地勘查。法官先找来一辆一样的拖车,比照事发时的监控还原了现场:将拖车把手放置在紧靠楼梯扶手一侧,车体与台阶基本呈垂直角度,外缘与二楼栏杆最外侧基本齐平。
法官现场测量,此处楼梯通道宽度为1.9米,导致李奶奶跌倒的拖车外侧长度为87厘米,宽度为59厘米,拖车下沿离地面高度为14厘米,上沿离地面高度为18厘米。
关于双方的责任比例问题,法院审理认为,考虑到农贸市场一至二楼楼梯一侧为墙,上楼后从靠扶手的另一侧转弯进入市场二楼符合一般人的购物动线,行人沿扶手一侧上楼时,需立时发现该拖车的存在并加大转弯角度,方能避开该拖车。
然而,因案涉拖车放置位置原因,及拖车高度较低,对靠扶手一侧上楼的行人来说,拖车极易处在其视觉盲区。加之从现场勘查情况来看,案涉拖车表面因脏污与地面存在色差较小,使得拖车被及时发现和避开的可能性进一步降低。
此外,事发时的监控视频显示,除案涉拖车外,市场摊位间的通道上亦堆放有杂物和桌椅等,足见该市场在管理上存在瑕疵。
综上,法院审理确定李奶奶对其自身损害承担40%的责任,农贸市场举办者和经营者承担60%的责任。
根据上述确定的责任,一审判决被告方赔偿李奶奶9.6万余元。判决后,双方均服判息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说法
承办法官在审理中注意到,这个农贸市场之前还有过一次类似的民事纠纷。因农贸市场楼梯上有较大面积的积水,一中年顾客提着菜下楼时踩到楼梯上的积水滑倒,造成胸椎骨折。后法院判决,农贸市场需要为此担责三成。
承办法官指出,市场经营方应该考虑到各年龄段顾客的实际情况和特殊需求,不能以受害人年事已高为由,减轻其作为公共场所经营者的安全保障责任,应考虑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更安全、便捷的购物环境。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