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合同时商家未提示相关风险条款?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2-05-11 07:28   

经本报介入 双方愿意进一步协商

每日商报讯 2020年8月宋先生在上城区彭埠街道环城东路777号西子国际大厦T3B座8楼的“A+运动俱乐部”健身房开卡了为期两年的会员卡和私教课程,“因工作原因和疫情影响,我能去健身的时间比较少,于是,我向商家申请退费,但是对方却表示要扣除70%的手续费,我认为这并不合理。”

于是,宋先生向与本报维权热线联动的12345市长热线投诉了此事,“希望给予我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

消费者:

暂停卡将按月收手续费

要求退款支付手续费高达70%

消费者宋先生:两年前我在“A+运动俱乐部”(西子国际店)办理了两年健身年卡和私教课,总金额约8万余元。但因工作需要经常出差再加上疫情影响,我一直没有太多时间去锻炼。

上个月,我联系了健身房的相关负责人,对方表示,我的健身年卡将于8月25日到期,而我还有83节私教课没有上完,按照当时购买时的单价(一节课300元)来计算,剩余总课时费为24900元。健身房的负责人告知我,只有会员才可以上私教课。可我的会员卡还有三个月就到期了,根本没有时间上完私教课。所以,如果我想要继续上私教课,只能再次充值会员卡。

于是,我与商家协商处理,对方表示我可以将卡暂停,但每月要支付100元的月费。对此,我难以接受,我向商家申请退款,但是对方却要收取70%的手续费。我认为手续费过于高昂,收费并不合理。

商家:

消费者有误解

退款手续费为30%

健身房负责人:我们是连锁的品牌店,一直都是按照杭州体育局的标准拟定合同。消费者的年卡就快要到期了,如果想要保留会员就要办理停卡,每个月要收取100元的手续费。而消费者因自身原因要求退费,我们要按照合同收取30%手续费,消费者说收取70%手续费的说法,应该是消费者对工作人员的说法有所误解。

目前我们是完全按照合同退费,关于具体退费时间,因为我们是分部,要走总部的流程申请退款,大概需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

(记者将商家的说法转达给消费者,但是宋先生表示并不认同,宋先生说,“当初签合同的时候,店内工作人员并没有对合同中的相关风险条款有过说明,在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署了合同,现在收取手续费的比例我认为并不合理,我愿意接受扣除10%的手续费后,返还给我剩余的课时费。”

健身房相关负责人对此说法表示,由于宋先生办卡时间过于久远,健身房人员也有变动,无法核实当时是否对宋先生有过合同内容的告知。目前商家愿意与消费者做进一步的协商,本报也将持续关注此事。)

律师:

如果重要条款没有提醒与告知

商家应该退款

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夏谨言:消费者缴纳的费用属于预付费,如果双方有合同的约定,应该按照合约退款。在双方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消费者要求退还预付费,商家应当将余额全部退还。

同时,消费者与商家签订的合同是商家提供的格式条款,商家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消费者注意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商家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消费者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消费者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见习记者 贾鑫茹  编辑:汪浩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