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草局公布《“三有”动物名录》征求意见稿
删除了野猪,新增了鹌鹑、兔子
专家说:野猪即使正式除名,个人也不能随意捕杀
都市快报报道 今年以来,全国多地野猪泛滥一度成为网络热词,有些地方野猪下山跑进农户家登堂入室,甚至闯进了大城市。
这两天,一条消息又引起公众广泛关注:12月10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修订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有一个重点和亮点:删除了野猪。(2000年8月1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简称“三有名录”),野猪也列入了三有保护动物。)
本次意见稿中的名录,由原2000年“三有名录”而来。
国家保护动物有哪些级别分类?
据了解,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分为:国家重点保护一、二级,地方重点保护动物(省级名录)、三有保护动物,以及国际贸易公约保护动物。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按保护级别分为一级和二级,一级:金丝猴、大熊猫、华南虎、东北虎、雪豹、白鳍豚、野骆驼、野牛、扬子鳄等。二级:猕猴、穿山甲、豺、黑熊、棕熊、石貂等。
2021年2月5日,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正式公布,新增517种(类)野生动物,大斑灵猫等43种列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狼等474种(类)列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豺、长江江豚等65种由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升为国家一级。
“三有”名录删掉野猪的同时
新增鹌鹑、兔子、啄木鸟等
上百个保护动物
今年2月初,新调整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发布后,国家林草局委托中国林科院自然保护地研究所迅速成立专家委员会,研究拟定了调整“三有名录”的基本原则。
新出台这份征求意见稿和2000年公布的“三有名录”相比,删除和新增了不少野生动物,共包括陆生野生动物39目177科1789种。
具体调整内容,一是将原名录中列入国家重点保护范围的187种加昆虫的8属(兽类12种,鸟类129种,爬行28种,两栖10种,昆虫8种8属)野生动物予以删除。
国家林业对此作出说明:对不存在生存威胁反而可能损害自然生态系统的物种,不予列入名录,如高原鼢鼠、旱獭等。对生态、科学价值尚无须纳入保护范围,且公众意愿普遍难以接受的物种,暂不考虑列入本名录,如大、小嘴乌鸦等。
相比我国2000年发布的“三有”名录,较明显地扩大了陆生野生动物的保护范围。新增的保护野生动物,包括兔子、啄木鸟、蛇类等上百个野生动物,还包括大家常见的鹌鹑。
兔科新增:云南兔、高丽兔、中亚兔、蒙古兔。
啄木鸟科新增:纹腹啄木鸟、褐额啄木鸟、喜山金背啄木鸟、小金背啄木鸟。
雉科新增:鹌鹑、台湾竹鸡。
鸭科新增:印度斑嘴鸭、绿眉鸭、棕颈鸭、帆背潜鸭。
百灵科新增9种百灵鸟:草原百灵、双斑百灵、长嘴百灵、黑百灵、大短趾百灵、细嘴短趾百灵、短趾百灵、凤头百灵、白翅百灵。
爬行纲新增22种蛇类:四川华蝮(四川竹叶青蛇)、饰尾竹叶青蛇、锦白环蛇、锯纹白环蛇、察隅白环蛇、双线小头蛇、墨脱小头蛇、张氏后棱蛇、线纹溪蛇、伯仲钝头蛇、勐腊钝头蛇、蒙自钝头蛇、雪林钝头蛇、广西华珊瑚蛇、庙岛蝮、雪山蝮、大别山原矛头蝮、屏边脊蛇、螭吻颈槽蛇、沃氏过树蛇、花坪白环蛇和沙坝白环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