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商报讯 许多资深的游戏玩家都有这样的经历,为了打造一个顶尖实力的游戏账号,往往会练些“小号”备用,给“大号”输送资源。但有人却因为“练小号”和游戏公司起了纠纷,还闹上了法庭。
近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对一起网络游戏封号引发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作出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原告夏某是一款游戏的玩家,之前他用家里的四台电脑陆续注册了20个游戏账号。同时在同一网络IP环境下,同时使用4台电脑登录游戏,并利用这些账号获取、转移游戏内虚拟物品。另外,夏某还借助“虚拟公民身份证号生成器”网络软件生成多个虚假身份证号码,用来完成其中16个游戏账号的实名认证。今年3月份,该网络游戏的运营商某科技公司把这20个账号都进行了封停处罚。夏某经过申诉,仅被允许恢复其中的10个账号。于是,他把这一科技公司告上法院,索赔1万元。
夏某认为,他实名认证时提供的部分身份信息来源于网络随机生成的虚拟身份证号,根据相关工具的声明,虚拟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属于随机生成,不涉及任何隐私泄密问题。且家中有多台电脑设备,为追求游戏乐趣同时养成多个账号是常见做法,并未违反用户协议,被告无权封停账号、侵占其虚拟财产。
科技公司则辩称,夏某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册多个账户进行游戏牟利,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用户协议中对账户实名制的要求,且原告使用多个账号获取并转移游戏资源,违反相关用户协议,封禁原告所有账户合法合理。
杭州互联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注册涉案游戏账号成为玩家,即与被告形成网络服务合同法律关系,双方应遵守相关服务协议。被告作为游戏平台运营方,有权制定游戏平台的治理规则,规范用户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游戏环境。
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与玩家守则明确规定,禁止用户创建角色/账号多于6个、禁止用户用同一IP登录同一游戏角色或账号多于6个。原告在同一时间段注册20个游戏账号,并在同一IP环境中登录,且存在利用游戏账号获取、转移游戏内虚拟物品的行为,违反游戏平台规则,影响到游戏正常、公平、有序的运营环境。同时,考虑到原告通过虚假身份信息注册16个游戏账号等因素,被告认定原告行为严重扰乱游戏正常秩序,对其账号进行封停处理,符合相关服务协议约定,并不存在违约或侵害原告合法权益的行为。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另外,案件的承办法官提醒:作为互联网行业的经营者,游戏运营商应严格遵守国家对游戏账号注册、使用的相关规定,落实游戏账号注册主体真实身份核验责任,杜绝利用虚假身份注册等行为发生。用户在游戏过程中,需仔细阅读相关用户协议,在遵守用户规则、游戏公约等内容的前提下享受游戏乐趣,共同营造公平有序的游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