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多为美团、阿里、华为等员工 维权群已有180多人
都市快报报道 近日,一则“北京望京二房东跑路”的帖子引发热议——
故事要从一个叫张×的油腻胖子说起。此人在望京租房圈精心布局三年以上,通过从自如/中介手中租来房屋,以低于市场价20%的价格出租给我们。张×收取下游年付的租金,月付给上游渠道,以此方式套取资金后跑路,目前受害者近150人,涉案金额达500万元以上,其他受害者还在陆续增加中。受害者大多为互联网工作人员,主要以美团、阿里、华为等员工为主。
房屋的上游渠道涉及自如、链家、我爱我家等知名中介,各家中介在得知张×跑路后,纷纷使用暴力清退方式逼迫租客搬家,手段包括寻找黑社会性质的打手上门威胁、砸门、断电、非法侵入打包行李等。我们的安全受到了严重威胁。
该帖子中表示,北京望京一位张某,从该辖区各房产中介租房,再以低价转租给客户,随后该张某无法联系,上百位租客受骗,涉及高额租金。
相关话题迅速登上热搜。
该帖子留言中,很多网友表示都遭遇过类似情况,一些网友表示,自己或朋友就是该事件“受害人”。
从前晚开始,橙柿互动记者在微博上通过私信方式试着联系其中三位自称“当事人”的网友。
网友“地球教jio主”说,自己是被骗人之一,15号报警,但找不到张某。
该网友在留言中表示,自己在望京工作,阿里、美团等互联网公司都在这一带,自己被骗近10万元,是朋友介绍租这里的,现在被骗者已建群,共同跟进进度。
昨天上午,根据其中一位租客提供的联系方式,橙柿互动记者联系上这位自称该事件对接媒体的陈先生(根据要求化名)。“目前和我对接上的受骗租客是180多人,人数还在增加,我们建了一个微信群。”
据陈先生初步估计,目前180多人涉及的金额肯定上百万或几百万,“但现在大家没这个心情去算,报了警,但人还没找到。”
陈先生说,180多人当中,多数确实是在大小互联网公司工作,但不都是程序员,工作区域大部分是在望京。
陈先生说,自己从事程序员工作,也是受害人之一,涉及两年租金共13万元,“望京这边基本都是年付,地段好,附近互联网公司多,房子租金挺高。”
“目前群里,部分是跟张某签的租房协议,据我知道的是,群里租客中,联系不上张某的最早时间是上周,张某我见过,40岁左右,现在警方立案,我们能止损就止损,等待警方调查结果。”陈先生说。
望京位于北京朝阳区,地处北京东北四环五环交界处,30分钟即可抵达首都国际机场、国贸中心、奥运村,地理位置便利。
另外,望京地区甚至可以说“望京都市圈”,通信产业和互联网产业非常发达。
如此寸土寸金的地段,房产中介市场可想而知。
陈先生说,望京地段房子整租,平均租金至少6500元/月,多数从事互联网工作的员工基本都是年付,“180多人租房子,如果都是年付,金额涉及500万元也是很有可能。”
前晚,橙柿互动记者就此事联系望京辖区多家房产中介。包括自如、我爱我家、链家,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均表示,不太清楚这件事情。
跑路二房东是否涉嫌合同诈骗罪?
浙江靖霖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黄洪连说,二房东“卷款跑路”的事情跟前两年很多城市发生的长租公寓情况较像。这个事情里,有些案件是被以刑事立案侦查的,但有些没有被立案。如果被立案侦查, 一般涉嫌的罪名都是合同诈骗罪。
总体来说,类似长租公寓情况,会不会涉嫌合同诈骗罪,主要还是看他们是否假借履行租赁合同行非法占有之实。如果设计这个“收租户年付租金、月付给房东”“高进低出”的模式,目的就是为了卷走租客的租金,肯定是诈骗。
但实践中,想要证明二房东、长租公寓情况这个模式目的就是为了卷款,是比较难的,想要认定他们触犯诈骗罪,主要还是看他们的行为表现。比如,通过“高进低出”模式在较长时间内,即便抢占较大市场也明显不可能盈利,或者在大量低价吸引租客时,已经明显预测到自己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等,则有可能涉嫌诈骗。
上述报道中北京望京地区的二房东“张某”,如果如租客所言,伪造房产证,甚至一房二租等,则大大增加了他构成诈骗的可能性。
另外,租客们关心的是原房东或者中介公司“暴力收房”一事,我认为一般尚不足以构成刑事案件,但建议房东和租客间要协商解决纠纷,因为房东和租客都可以认定为该案中的被害人,双方事实上也都被骗。实践中如果双方各退一步,房东少收几个月租金,租客提前几个月退租,双方最终都承担一定的损失。
需要提醒租客的是,对半年付、年付及通过信用支付平台分期付款的长租公寓、二房东出租的房子要长个心眼;租房时,最好要求二房东出示他与房东之间的租赁协议,以便确认出租人的租赁期限及付款方式;对租金明显低于市场行情的租赁,也要提高警惕。
房东与房客的损失如何承担?
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逸君律师说,本次事件中,根据现有信息判断:房屋租赁关系中,涉及三方主体和两份租赁合同,即出租人(房东)与承租人(张某)之间的租赁合同和承租人(张某)和次承租人(房客)之间的转租合同。
在承租人卷款跑路情形中,出租人租金难以收回,而次承租人亦面临无法继续使用租赁物的风险。《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九条对出租人和次承租人之间的共同利益进行了平衡考量,即如果次承租人愿意代为履行承租人合同义务,出租人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诉请将不会得到支持。
在租赁合同关系中,出租人主要权利就是收取租金,次承租人的代为履行行为,对出租人有益;如果次承租人不愿代承租人支付租金和违约金,出租人催告无果时,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解除后,承租人与次承租人的转租合同丧失存续基础,此时,出租人有权请求次承租人腾退房屋。次承租人对于损失,可以基于转租合同向承租人主张赔偿损失。
如何看待中介换锁、暴力逼退租行为?
新闻中还看到有中介多次上门换锁暴力逼退租的个例发生。张逸君律师说,此时中介最需要的是协调好房东与次承租人的关系,而不是上门闹,造成各方损失扩大。在法律上,房东发函解除与承租人的租赁关系前,涉案房产都是次承租人合法居所。
另外,如果门锁是次承租人安装的,中介的暴力换锁可能涉嫌故意损害公私财物,根据门锁价值可能涉及治安处罚或刑事犯罪的风险;如果中介多次上门导致次承租人及其周边邻居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可能涉及扰乱社会秩序,严重的可拘留。
对于本次事件波及的年轻租客们,建议考虑以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一起报警。租客可与房东一起向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以张某涉嫌合同诈骗罪进行报警。报警时携带身份证、《租赁协议》、《转租协议》、支付流水、微信沟通记录等书面资料;
2.抱团共享。不同互联网大厂的租客及时抱团,分享相关消息,同时相互借鉴处理方式,保持平和理性;
3.尝试调解。当前重点是能否利用现有资源缓解房东和房客之间的矛盾。受害的房东与租客相互体谅相互扶持,适当缩短租期,让租客有个过渡期,同时考虑到房东的损失,也可适当给予一定补偿,继续承租房屋。到房屋所在地矛调中心、人调中心等机构对双方已达成的协议进行确认备案。
张逸君律师说,现在通过房产中介,房东与租客双方不用见面就能实现租房,一方面给双方提供了便利,另一方面也给犯罪分子提供可乘之机。自去年长租公寓情况后,政策方面发生新变化。2020年末的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大力发展租赁住房被确认为2021年的重点工作。
杭州作为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范例,在“住有所居”方面也采取了行动,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住房租赁资金监管相关工作的通知》,推进资金监管工作,进一步限制了“二房东”们。要求“托管式”住房租赁企业对2020年新增委托房源,应将对应房源的风险防控金缴交到位;对存量委托房源,应缴交风险防控金30%,剩余风险防控金缴纳时间按规定顺延执行。
除政府政策导向外,在此提醒房东、租客,在租房时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轻易与私人签订合同,要核实“二房东”是否具有实质转租权,还有注意租赁期限和租金金额及支付方式,保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毕竟赚钱不易更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