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生维修手机后收到自己的裸照 维修店员工被拘留5天 处罚力度是不是太轻了?是否涉及刑事犯罪?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1-10-12 08:14   

都市快报报道 近日,上海一则新闻#女生维修手机后收到自己的裸照#登上微博热搜,因此引发#手机坏了一定要盯着修#话题也被推上热搜榜。

手机作为个人随身用品,带有很强的隐私属性,这则新闻引起这么大的关注,也足见网友们对隐私泄露的担忧。

据该女生在社交平台上的描述,8月初,她的手机突然故障自动关机,就去松江大学城附近一家手机店维修。维修时,她并没有跟着手机店工作人员,修完之后就回去了。

第二天,她收到手机维修店员工的微信好友请求,见是陌生人,就拒绝了好友验证,并拉黑了对方。让她没想到的是,第二天她收到一封邮件,邮件主题内容就一个字“约”,里面有一附件照片,正是她的全身裸照。

女生说,这张照片是她两年前减肥时拍的,来看看身材是否有明显变化,隔了这么久,自己都快忘了,所以没有及时删除。

收到这封带有“威胁”意味的邮件后,她立刻报了警。

在做笔录的时候,女生又收到第二封邮件,内容还是自己的裸照,主题仍旧是一个“约”字。

根据女生提供的信息,警方很快锁定嫌疑人,将手机维修店的员工抓获归案。

最终,手机店员工被警方拘留5日。该女生也呼吁大家,手机维修时,千万不要离开自己的视线。

此事在网上引发热议——

@要蜕皮了吧:拘留5天?!就说这处罚力度像闹着玩儿!犯罪成本太低了!!!

@澡堂搓澡男:主要是这个男的没有实施成功,所以在法律上没办法给他定严重的罪。警察也得按法律来办事,不过属实很气人。

@Kamuisuki:现在修手机很多都要求放那里几天后才拿,真的太担心了。

@红黑飞鱼:从信息安全的角度讲,手机绝对不是安全设备,数据都存在本地,或有远程被窃取的可能性,对重要信息、隐私文件和安全之间的平衡,自己心里一定要有个数。

拘留5天是不是处罚太轻了?手机店员工的行为算不算敲诈勒索罪?我们邀请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玲燕律师为大家解答。

拘留5天是不是处罚太轻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①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②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③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④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⑤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⑥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根据上述规定来看,拘留5天是在正常的处罚范围内。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林琳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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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该女生在社交平台上的描述,8月初,她的手机突然故障自动关机,就去松江大学城附近一家手机店维修。维修时,她并没有跟着手机店工作人员,修完之后就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