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岁念完高中,上班后听完了78集《走遍美国》
王斌出生在黑龙江,6岁随父母搬回父亲的老家陕西。他说二十多年前,农村学校还在用方言教学。初回老家的自己就好像到了另一个国度,上课听不懂,跟不上,读完高中时已经22岁,但自己最喜欢的科目,一直是英语。
“高中的时候,我在广播里听到了一首英文歌《Take Me to Your Heart》(丹麦乐队‘迈克学摇滚’对中文流行歌《吻别》的英文翻唱版),被歌曲里的这种语言深深吸引。”王斌回忆自己英语启蒙的过程时说,当时自己为了学这首歌,专门把歌词手抄下来,逐字逐句地模仿发音。还有当时比较火的“李阳疯狂英语”,也给了自己练口语不少启发。
高中毕业后,王斌南漂了几年,在深圳富士康工厂组建电子配件。他的妻子、当时的女朋友也是高中同学,那时已在杭州工作,就邀请他来杭州发展。两人最终一块在一家汽车厂上班。
王斌肯吃苦,又好学,很快就从学徒晋升为技工,当时长安福特在杭州大江东刚刚投放新工厂,王斌也很顺利地被招进了福特。
“工厂里忙,没有时间看英语,我就戴上耳机练听力,听完了整套78集《走遍美国》。”王斌说一开始听不太懂,一句话要反复听很多遍,听到最后一集的时候终于发现,里面的内容自己已经能听个八九不离十了。
后来,为了给孩子落户上学,王斌夫妻俩咬咬牙,在大江东买了房。王斌也换了工作,工作的地方下沙离家里将近40公里,单趟的通勤时间就要花上近3个小时。“没办法,下沙工作机会多,可以打两份工。不过保安的工作相对稳定,可以腾出更多时间学英语。”换过几份工作的王斌,放不下的始终是英语。
跟着B站的外国博主学口语
前几天,听说王斌刚向上一个全职工作的东家告别,希望另找一份更有保障度的保安工作,目前暂时闲了下来。
我来到王斌的住处拜访。他的家里很干净,物品陈列整齐,看得出来主人公花了心思在打理。墙上挂有一家子的照片。“我老婆和孩子已经是新钱塘人了。”王斌自豪地说。
趁着太阳好,王斌一大早晒出了被子。从窗户望出去是一大片绿油油的农田,就像油画里的场景。
农田尽头,可以看到密布的工厂,又是另一番景象。问他选择在这买房的原因,“这里房价便宜。”
谈话间,王斌毫不吝啬地分享了自己学英语的一些小技巧。
“现在网络资源比较多嘛,我都是跟着网上学,跟着B站上的外国博主学口语。”王斌向我展示了自己平时学习的常态:
首先,听一遍视频内容,将内容中不会的单词记下来,通过语境猜测词语的意思。
然后,查字典,检查自己的理解是否正确。“我查字典用的是Cambridge Dictionary(剑桥词典)网站,比较权威。”
最后,他会跟着视频反复跟读。在我看来,王斌的英语口语几乎脱离了中式英语口音,更偏向美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