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杀人的定罪,泰国刑法和中国刑法不同:在中国只有故意杀人罪;泰国刑法中则有“蓄意杀人罪”和“杀人罪”两个定罪。根据罪名不同,判刑的轻重也不一样,这可能也是此次案件中被告卢某坚决不承认自己是蓄意谋杀的原因之一。
如果嫌疑人拒不认罪,会影响法院的判决结果吗?
对此,杨扬律师说,虽然泰国刑法与中国刑法有所区别,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并非所有的死刑案件都需要口供,即便嫌疑人拒不认罪,只要其他证据确实充分,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其存在蓄意杀人的故意,就可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至于适用的法律,因为案发在泰国,案件由泰国检方起诉,并由泰国法院审理,因此适用的也是泰国刑法。从目前情况来看,这类案件通常不会引渡回国处理,泰国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在当地作出判决。假设存在引渡的情况,那回到国内后,依然可以以国内法律,追究卢某的刑事责任。
此次庭审共有6位证人出庭,证人证言经过法庭查证属实,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那么,之前两起杀妻案的判决对此案是否有参照意义?
“杀妻骗保案”的被告二审从无期徒刑改判死刑,但是目前还在最高院上诉,尚未有定论;另一起“孕妇坠崖案”的被告人,则因为证据不足,从终身监禁改判为有期徒刑十年。
从上述两起案件可以看出,泰国法院对于此类案件的审理是比较慎重的,也十分注重证据链的完整性,但是个案个议,只要证据充分,即便卢某拒不认罪,也并不排除判处他死刑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