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华人因疫情防控需要无法回杭签字过户,非得强制执行吗? 特殊背景下的难题就得用突破常规的解法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1-08-24 14:15   

杭州日报讯  日前,一面锦旗送到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锦旗上,要感谢的法官姓名写了两行。

送锦旗的是赵刚(化名),不久前,他还是一起房产合同纠纷案件的被告。“为了解决这件事,我们吃了不少苦头,法官们真的帮了我们一个大忙。”赵刚说,一定要谢谢法官章保军和他的几位同事。

有意思的是,仅隔一天,案件的原告王芳(化名)也赶到法院,高高兴兴地找到章保军,将一封亲手写的感谢信交到了章保军手里。

原告和被告一起致谢法官,这是为什么呢?事情得从一套公寓的买卖说起。

一年半都过不了户

这套房子过户为何这么难?

2020年1月,经中介介绍,王芳看中了位于杭州主城区一套售价100万元的公寓,公寓原产权人是赵刚夫妇。王芳十分满意这套房子,立马将5万元定金转给了中介公司。赵刚也很爽快,在尾款尚未到账的情况下,先将房屋交给王芳一家人居住使用。

这么省心的买卖,本来应该皆大欢喜。可谁都没有想到,过了一年半,今年6月,王芳一纸诉状,将赵刚夫妇和中介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判决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房子已经住了一年半,却还未完成过户,这当中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原来,早年间,赵刚夫妇前往欧洲工作,之后取得了外国国籍。因工作需要,赵刚此后长期持有效签证在国内生活,而妻子任茜(化名)则一直留在海外。因为案涉公寓登记在夫妻两人名下,若要完成过户,须任茜签字确认,但鉴于国内外疫情防控的需要,任茜一直无法回杭办理相关手续。

“一开始,我们商量着等等看,谁知道一等就是一年多,现在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其实过户的事我也很着急。”7月2日,章保军第一次视频连线任茜时,任茜也满腹苦水。她说,自己虽在国外生活多年,但并未学会当地语言,寻求当地政府的帮助存在很大困难,同时,她已加入外籍,而国内公证处的“远程公证功能”大多只针对海外中国公民,她尝试通过公证委托丈夫代理的想法也泡了汤。

任茜无法回杭办理手续,又无法进行远程公证,房子过户似乎成了一个“死局”。

强制执行是个办法

但法官找到了更好的处理方式

“其实,这个案子事实关系清楚,双方对合同本身并无异议,如果一纸判决下来,解决原房主不在场的过户问题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强制执行。”章保军直言,通过强制执行手段是一定能实现过户的,但对被告赵刚夫妇来说并不是最好的办法。原来,赵刚夫妇都已过花甲之年,有回国内养老的打算,一旦成为被执行人,可能会影响其征信和后续签证的办理,此外,还会产生一笔额外的执行费用。“被告对这样的结果很抵触,我们也不愿意这样机械办案。”章保军说。

然而,一边是着急过户的原告,一边是无法公证授权的被告,如果不采取强制执行手段,这道难题又该如何解决?思前想后,章保军觉得,既然任茜无法回国,那么远程公证授权就是唯一的办法。章保军与杭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取得了联系,双方商议后达成共识,由法院充当“公证处”的角色确认过户授权,并发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作为后续过户手续的办理依据。

8月4日上午,一场跨越大洋的视频连线开始了,此时,章保军的身份既是一名法官,也是一名“公证员”。经过2个多小时,在确认双方均非虚假诉讼、被告任茜愿意授权丈夫配合过户后,章保军出具了一份具备与公证书同等效力的民事调解书。

调解书上写明,王芳先将100万元购房款支付至杭州中院账户,完成过户后由法院退付给被告赵刚;任茜确认由丈夫赵刚全权代理其协助王芳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手续;中介公司此前收取的5万元定金在扣掉相应中介费后,退还给王芳。

8月11日,王芳如愿拿到了不动产权证。

求创新、求突破

这是司法为民应有的担当

耗时一个多月,这起拖延了一年半的过户纠纷终于得以解决。然而,在这一个多月里,章保军心里时常犯嘀咕:“过户委托授权不属于法院在审理案件时需要审查的范围,某种层面上说,我们相当于行使了公证机关的功能,会不会有争议?”

如今,双方当事人赞许的态度打消了章保军之前的顾虑。“尽管最终的方案突破常规,但我们的出发点是好的,也切实解决了当事人的困难。在为民司法实践中,应该有这样的担当。”读完感谢信后,章保军感慨道。

记者了解到,章保军所在的杭州中院民四庭,是专门审理涉外民商事纠纷案件、国际司法协助案件、仲裁司法审查案件的审判庭,每年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数量约150件。近几年来,特别是全球范围发生新冠肺炎疫情以来,杭州中院民四庭坚持数字赋能,加强信息技术在涉外诉讼中的应用,力求实现当事人诉讼解纷“最多跑一次”。其中,该庭通过移动微法院平台、微信、QQ等即时通讯工具核实当事人身份及完成授权40余人次,通过移动微法院平台开庭或调解涉外案件50余件,极大地便利了海外当事人参与诉讼。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通讯员 钟法 记者 王艳颖  编辑:张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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