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一网约车司机醉驾被查 终生不得营运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1-08-10 12:41   

萧山日报讯 对酒后驾驶人员,交警部门一向严惩不贷。近日,一网约车司机醉酒驾驶被萧山交警查获,虽然被查时司机并不是在营运状态,但酒后驾车的行为不仅让其“饭碗”不保,还将面临驾驶证被吊销、拘留和罚款的处罚。

事发当天晚上,萧山公安交警大队城区执勤中队在萧山商业城附近地段设卡,开展酒驾夜查行动。

20时40分许,一辆黑色小型客车行驶至设卡点附近时,见前方有交警设卡查酒驾,立即倒车准备逃离。执勤交警发现这一异常情况后,立即上前将其成功拦下。

驾驶员是名男子,交警示意其接受酒精测试检查,“红蜻蜓”闪亮,显示该驾驶员可能喝过酒。民警对该男子进行呼气酒精检测,显示为126mg/100ml,已达醉驾标准,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交警又将其带至医院进行血液酒精检测。

经调查,驾驶员李某,39岁,河南人,是一名在萧山从事网约车服务行业多年的老司机。

李某说,当天因老婆、孩子来萧山玩,他便没有出车开展运营工作。当晚,李某驾驶营运车辆带着家人与亲戚们相约在萧山商业城附近一家小饭馆吃饭。席间,他喝了两瓶啤酒和二两左右的白酒。

吃完晚饭后,李某叫了代驾服务,准备回到自己住处。不曾想,因天气影响,代驾公司存在溢价现象。心生不满的李某,想着回家的路程不远,便抱着侥幸心理驱车上路。没想到,车子才开出去没多久,就遇上了交警查酒驾。

在调查过程中,李某对自己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的违法行为后悔不已。由于李某驾驶的机动车为网约车,属于营运车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经鉴定,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125mg/100ml,属醉酒驾驶。目前,他因涉嫌危险驾驶,已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

来源:萧山日报  作者:记者 蒋超 通讯员 钱宽  编辑:郑海云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