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阻止高空工人作业,男子搬出木板凳砸向窗外,此时,楼下正有人在……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1-08-03 14:56   

杭+新闻讯 今年4月的一天早上,在滨江某小区内,工人小杨和小权像往常一样,正用滑轮将高空作业工人小军拆卸的空调外机罩(也称“百叶窗”)运送下来并整齐摆放。

就在小权抬头拉紧滑轮的时候,眼见一张木板凳从天而降,“快躲开,有凳子砸下来了。”小权大喊一声。一旁的小杨听到后,急忙往旁边躲避,2秒钟后,木板凳重重地砸到绿化带上,摔个粉碎。

小杨惊魂未定,谁知才过了一会儿,空中又飞下了一把扫帚!“简直是太可怕了,万一被砸到后果不堪设想。”缓过神来的小杨赶紧拨打了110电话。随后,警察带走了该小区某幢21楼的住户邵某某。

经过询问后,邵某某交代,这几日,小区正在进行空调外机罩改造工程,而他事先并不知晓此事。事发这天早上,高空作业工人小军来到了邵某某家窗外,正在拆卸其家中的空调外机罩。“为什么要拆我的百叶窗?”“什么时候发通知?”邵某某非常不解,一连怒问,可小军并没有理会,这更是直接点燃了邵某某的怒火。

“未经我的同意,谁都不准拆除我的的百叶窗!”说罢,邵某某从通道北面窗户向正在21楼外墙面施工的小军投掷一张木凳,欲吓阻小军停止作业,然而小军并未放下手中的工具。阻止未果的邵某某拿起扫帚准备再次砸向小军,在家属与其抢夺时,扫帚从21楼不慎掉落。

8月2日,该案在滨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宣判,法院认为,被告人邵某某从建筑物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考虑到邵某某自侦查阶段自愿认罪认罚,具有自首的处罚情节,遂予以从轻处罚,以高空抛物罪判处被告人邵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来源:杭+新闻  作者:通讯员 滨法 记者 王艳颖  编辑:张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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