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直播带假货 最高可判十年”冲上热搜 消费者如何避免入坑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1-06-27 07:52   

都市快报讯 最近,一篇名为《网红直播带假货最高可判处十年有期徒刑》的文章,上亿人阅读,火上了热搜,也带火了文章的作者——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潘自强。

北京市消协和河北省消保委联合发布直播带货消费问卷调查结果。在受访者中,有84.07%的人有过网红明星直播带货的购物经历,但认为网红明星带货体验很好的受访者不到一半。受访者表示,最担心商品质量问题和人气数据造假。

那么,作为消费者如何避免入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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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直播销售的是假名牌,可能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如果直播销售的不仅是假名牌,而且价格与真名牌一样,还可能构成诈骗罪,诈骗金额50万元以上,就要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如果直播销售的是不合格产品,可能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最高可以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在直播带货销售的是假货、劣货,构成犯罪时,首先要追究的是,当然是作为货主的刑事责任。但并不意味着网红主播就没有责任,如果网红主播自己就是货主,或者网红主播虽不是货主,但是明知所带之货是假货、劣货,同样构成犯罪,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即便网红主播对货物是否为假货、劣货并不明知,虽然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民事责任不可避免。

对于消费者而言,最重要的是不要入坑。因为即便最后直播售货者被追究了责任,也浪费了精力,遭受了精神伤害。

为避免入坑,消费者首先要对直播带货有个清醒的认识。直播带货,说到底就是一种新的网络销售,只是网红直播充当了促销员而已。网红主播也是普通人,只是有更多的流量而已。既然是普通人,他们就有可能被不良货主蒙蔽、利用,也可能自身利欲熏心而卖假、劣货,或者与不良货主合谋出售假货、劣货。

因此,消费者面对网络带货,要像平时购货一样,做好功课,小心谨慎,才能尽可能地避免入坑。如果不慎被坑,在网红直播处购买了假货、劣货,要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积极维权。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夏裕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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