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通报两起 欺诈骗取医保基金案件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1-05-06 15:03   

富阳日报讯 医保基金是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5月1日开始实施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明确要求,医保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挪用。但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主体多、链条长、风险点多,欺诈骗保问题一直是监管的重中之重。近日,医保富阳分局通报两起涉嫌欺诈骗保的案件,再次为广大医疗机构、参保者敲响警钟。

2019年,骆某和马某在经营其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杭州富阳闻家大药房的过程中,收集了李某等20余名参保人的医保卡,通过空刷医保药品等方式骗取国家医保基金10余万元。日前,这一案件经司法机关审理,骆某、马某分别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

杨某、裘某是某连锁药店负责人,为提高药店业绩,赚取更高的利润,他们把心思动到了医保基金上。他们在旗下9家分店推出“刷医保卡送礼物”促销活动,吸引顾客刷卡购药,然后回购顾客所购药品,二次销售。今年3月,以杨某、裘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共计17人被一网打尽。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医疗机构负责人骗取医保固然罪有应得,明知别人违法使用医保卡,还将医保卡交由他人冒用或参与骗保行为的参保人也并不无辜。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若个人以骗保为目的,将医保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或重复享受医保待遇等,将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12个月,并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据医保富阳分局介绍,上述第二则案件中涉及的参保人员,一旦查实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6000元以上,也会被判处相应量刑。

医保富阳分局成立以来,始终把加强基金监管、维护基金安全作为重要任务,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多措并举严肃查处欺诈骗保行为。医保富阳分局提醒,参保群众在使用医保时,请多留个心眼,避免因疏忽而违法违规,更不要在明知骗保的前提下,将医保卡交给他人使用或参与其他骗保行为。

来源:富阳日报  作者:记者 吴璇 通讯员 郑祥志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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