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男人吃了两颗泡酒杨梅被查出酒驾 罚2000元记12分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1-04-28 08:20   

阅读配料表 是辨别“醉物”最直接方法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中规定:

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根据这个标准,在这次实验中——

未达酒驾标准的是:菠萝、荔枝、榴莲、酒酿奶茶。

达到酒驾标准的是:醪糟、醉蟹。

达到醉驾标准的是:蛋黄派、糟方腐乳、腌制黄泥螺、料酒、含酒精漱口水、藿香正气水。

其中,漱口水和藿香正气水的数值达到醉驾标准数值(80mg/100ml)的6倍以上。

“在检查中,即便驾驶员没有饮酒,只要酒精呼气检测仪数据显示达到酒驾了,一般就会被认定为酒驾。”张警官教了一招,辨别一样食物是不是“醉物”,最直接的办法是看一下它的配料表里是否有酒或酒精。

不过,在日常工作中,交警们也会遇到另一种情况。

“部分车主喜欢在车里放香水,而香水里也是含有酒精的。”张警官说,车内空气中的酒精成分可能触发酒精呼气快速检测仪的警示的灯,所以交警在这种情况下,会要求驾驶员下车检测。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橙柿互动记者 徐慧兴 文/摄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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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晚,台州玉环的张先生,在被交警拦下时,大声喊冤,他一口咬定,自己当晚滴酒未沾。像这样因为误食“醉物”被查出酒驾的事,并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