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驾驶室探出一个小孩的头!女司机淡定说:孩子出生后一直抱着开车,有时还喂奶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1-04-23 18:46   

都市快报讯 开车时玩手机、抽烟、吃东西等行为屡见不鲜,这种行为不仅违法,还极易造成交通安全隐患,威胁到自己与他人的行车安全。

可就在两天前,浙江余姚的张女士(化名)驾车时见到了惊人一幕,吓得她选择了报警!

4月21日晚上9时许,张女士驾车送位朋友前往余姚高铁北站。

途经中山北路时,在她前方的一辆黑色丰田新能源汽车行驶缓慢。

张女士当即变换车道准备超车,就在两车并排前行之际,对方车辆居然缓缓朝着她这侧移动。

多亏她反应快,紧急避让对方,才避免了这次剐蹭事故。

起初,张女士还以为这是一位新手司机。可在等待红绿灯时,她惊讶地发现,从黑色丰田车的驾驶室里,竟然探出一个男孩的脑袋。

“小朋友看上去大概三四岁的样子,还不断把手伸出窗外。驾驶员是位女性,她居然是把孩子抱在怀里开车的。”这一幕把张女士吓坏了,她立刻报了警。

次日,张女士亲自来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前一晚目睹的情况告诉了交警。

“她这种行为,不仅是对自己与孩子的不负责,也是对路上其他车辆与行人的不负责。”张女士气愤地说。

通过张女士提供的行车记录仪视频,交警迅速锁定了驾驶员谷女士。

4月23日上午,谷女士来到交警大队处理交通违法行为。

交警了解到,谷女士当时手中抱着的是她还不满3周岁的儿子,副驾驶坐着的是她的母亲。

让人没有想到是,谷女士竟然还是名网约车司机,车子也是她租来的。

面对交警,谷女士辩解称于儿子非常粘自己,哪怕开车都要抱着她。

自从儿子出生,她说就经常边开车边抱着孩子,甚至边开车边喂奶,以往关着窗户开车没被市民和交警发现,这次被市民举报还是第一次。

“关她什么事啊!”面对举报,谷女士下意识的回复了一句。

对于缺乏交通安全意识的谷女士,交警指出这种驾车方式极其危险,并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最终,交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认定谷女士因“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这一违法行为,对其处以罚款200元记2分的处罚。

“如此溺爱孩子,很有可能会害人害己。家长抱着孩子开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可一旦发生危险,未系安全带的男童很有可能飞出车外,那后果将不堪设想。”

交警提醒广大家长,12周岁以下及身高1.4米以下的儿童不建议乘坐在汽车前排,为了确保宝宝的安全,请务必使用儿童座椅,并系好安全带。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程潇龙  编辑:高明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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