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泄不满高空抛物 “任性”女子被刑拘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1-04-15 08:11   

萧山日报讯 高空抛物的危害已经是“老生常谈”,虽然大部分群众都能严于律己,但依然架不住有人任性妄为。近日,萧山警方从严查处了一起高空抛物案件,再次为社会敲响警钟——任性之举,难逃法网!

日前,蜀山派出所接到辖区某物业公司报警,称小区有人高空抛物。接警后,民警许列锋立即带队赶到现场,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民警在一幢单元楼下入口过道处,看到散落在地的半瓶矿泉水、半袋茶叶、破碎的玻璃杯以及边上的茶叶渣等物。通过走访排查,分析研判,民警快速推断出高空抛物的位置应在该楼幢3单元4楼。

根据掌握的线索综合判断,该楼层住户王某的嫌疑最大,于是民警立即将其传唤调查。

“我又没砸中人,你们不应该抓我。”面对讯问,女子王某的回应出乎民警意料,她不但毫无悔改之意,还坚持认为,只要扔下的东西没砸到人,自己就没有责任。

王某是一名公司白领,事发当天中午开车回小区,因门口传达室保安看手机没有及时开门,她与之理论,认为对方态度差,于是投诉到物业公司,等待后续处理结果。

当天晚上,王某在家中刚泡了茶水,在阳台上看到楼下一名大伯一边进行垃圾分类,一边与一名物业工作人员聊天。

“垃圾桶正对着我家阳台,想到之前发生的事,看到他们我就更生气了……”情绪失控的王某对着大伯和物业工作人员先用“你这个垃圾物业”“垃圾保安”等话语辱骂,然后将手中的玻璃杯、茶叶袋等扔了下去,又随手拿起阳台上的矿泉水瓶扔下。

扔完东西,王某便返回屋中,继续打电话投诉物业,直到民警找上门。

虽然扔的东西没有砸到人,但掉落地点均在单元楼业主必经的过道上,危害极大。民警对王某进行了普法教育,特别是《刑法修正案(十一)》中有关高空抛物的条款。王某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目前,王某因涉嫌高空抛物罪已被萧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

高空抛物危害很大,一旦砸中行人,轻则受伤,重则危及生命。相关案例已经多次见诸报端。办案民警提醒说,不管有没有砸到人,只要查明行为具有较大危害性,抛物者同样要担刑责。

处罚不是最终目的,希望广大市民牢记高空抛物的危害性,增强法律意识,提高安全意识,拒绝高空抛物!

来源:萧山日报  作者:记者 蒋超 通讯员 萧公宣  编辑:郑海云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