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快报报道 50岁多的王某原本在杭州有房有公司,资产上千万,然而却偷偷卖房、转让公司股权,就是不愿意偿还一笔400万元的债务。
近日,王某被杭州市上城区法院依法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担保欠下400万
这笔400万元的欠债,起源于2011年王某帮杭州一家公司的租赁合同做了担保人。
这家公司承租了一处办公用地,约定租金每年350万元,然而到了2013年,公司就经营不下去,交不出租金了。
在中止租赁合同时,双方又签订了一份协议,由王某和这家公司共同承担拖欠的100多万元租金及200多万元的搬迁费,合计400万元。
2014年7月,一直没有收到这400万元的出租方,将王某和公司起诉至上城区人民法院。同年9月,法院对该案作出民事判决,要求王某承担连带责任,支付租金等损失400万元。
王某不服,提起上诉。2015年4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王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转移千万资产
判决生效后,出租方仍然没有收到钱,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法院依法对王某名下的房屋、车辆情况进行查询,发现名下没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对他采取了限制高消费,并将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18年11月,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交了王某转移名下财产的线索。
法院核查发现,王某在自己一审上诉至二审判决前的这段时间,“处理”了自己的房产和公司股权。
他将名下公司股权转让给李某,而李某购买该股权的款项均来自王某实际控制下的账户。李某又将上述股权转让给上海某公司,转让款900余万元也转入了王某控制下的账户。
在终审判决生效前夕,王某将自己名下位于上城区的一处房产转让给了徐某。在终审判决生效后,王某收到购房款100万元。
但上述1000余万元款项,王某均没有用来偿还400万元的欠款。据王某说,他都用于偿还其他民间借贷了。而这些所谓的民间借贷均未向法院申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