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姑娘为何突然多了好几个受骗的“男友”?教训啊,这两样东西千万别外借!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1-04-13 06:50   

杭州日报讯 当警察找上门时,小娟(化名)一脸疑惑:自己本本分分工作,为什么警察会找来,而且还是从杭州赶来的警察?

“你好,有人使用你的身份证等信息与多人网恋,并实施诈骗……”民警的话让小娟目瞪口呆,而民警随后出示的嫌疑人照片更让她头皮发麻——照片中的人不就是她的前男友吴某吗?

小娟与吴某已分手3年,早已断绝了联系,这两人怎么又会扯上关系呢?事情还得从一场及时的“棒打鸳鸯”说起。

被“喊停”的网恋

2020年7月,男子阿龙(化名)通过某社交软件认识了一个名叫小娟的女子。小娟颇为“直爽”,主动将自己的身份证照片和手机号码发给了阿龙。

网络交友陷阱遍地,阿龙是知道的,小娟的“坦诚”令他十分意外。他在某支付软件上搜索了小娟发来的手机号码,发现小娟确实有实名注册的账户,这下,他对小娟的信任更添了几分。

有了这样的基础,阿龙和小娟开始了网恋,感情升温迅速,聊天内容也越发暧昧。一段时间后,小娟告诉阿龙,她创业失败,负债累累,一直想要东山再起,奈何缺少资金,希望阿龙能帮她一把。

那时的阿龙已经坠入爱河,想都没想就把钱转到了小娟实名认证的银行账户上。从那以后,小娟向阿龙借钱的理由越来越多,什么回家看老人啊、卖房子要手续费啊,五花八门,可每次阿龙要求还钱,小娟总是转移话题。

终于有一天,阿龙接到了民警打来的电话——他被骗了,热恋多时的小娟,其实是个男人。

“偷”来的犯罪工具

明明有实名认证的银行账户,甚至还有身份证照片,小娟怎么会是个骗子呢?原来,小娟确有其人,银行账户和身份证也都是真实的,只有操作社交软件的人是有问题的。今年3月4日,吴某被警方抓获,到案后,他对网恋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了自己持有小娟身份证照片和银行卡的缘由。

3年前,吴某与小娟还是情侣关系。吴某平时花钱大手大脚,没钱了就向小娟借,起初小娟还能爽快答应,可时间久了,借出去的钱越来越多且有去无回,小娟便不愿再借。两人大吵一架,随后分手。

吴某交代,恋爱期间,小娟曾用自己的身份证信息帮他办过一张银行卡,绑定银行卡的手机号码是他的,卡办好后,一直由他使用。感情破裂后,小娟曾要求吴某归还这张银行卡,由于后来关系恶化到极点,小娟一怒之下将吴某拉黑,还卡的事便不了了之。

分手之后,吴某沉迷于网络赌博,输光了家当。于是,他开始以小娟的名义网恋并实施诈骗,所骗钱款大多进入了那张由小娟实名认证的银行卡里。吴某还交代,小娟的身份证照片,是他在恋爱期间偷偷拍摄的。

经警方初步核实,2020年5月至2021年3月,吴某冒名前女友小娟并虚构身份,通过网络搭识被害人,在骗得被害人信任后,以各种虚假理由骗取50万余元,涉嫌诈骗罪。日前,吴某被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官说法

本案中,王小娟被偷拍的身份证信息以及被借用不还的银行卡,最终成了吴某诈骗犯罪的工具。因为王小娟事先不知情、事中没有共谋,因此不构成共同犯罪,也就是说,王小娟并不涉罪。

要提醒大家的是,个人身份信息必须保护好,银行卡更不应借给他人使用。如果明知他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仍出借自己的银行卡,有可能构成犯罪;即便不明知,出借自己的银行卡给他人使用,也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可能会引起民事纠纷,承担民事责任。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八条规定:个人申领银行卡,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账户,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通讯员 西检 记者 王艳颖  编辑:陈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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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人使用你的身份证等信息与多人网恋,并实施诈骗……”民警的话让小娟目瞪口呆,而民警随后出示的嫌疑人照片更让她头皮发麻——照片中的人不就是她的前男友吴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