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薪租女友”?多名女子中招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1-03-24 07:39   

富阳日报讯 聊天软件相识,对方提出请她假扮女友赚点“好处费”……近日,富阳法院审结一起以租女友为名窃取财物的案件,以盗窃罪判决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2020年11月,27岁姑娘小李在交友软件上认识了周某,聊得投机。随后,周某提出让小李假扮女友三天,带她回家见父母应付催婚,并承诺支付小李好处费。

小李一听,假扮对方女友回家见父母,还有外快可赚,便一口答应。后双方约定线下见面商量假扮女友事宜。

见面当天,周某“下血本”请小李姑娘吃了晚饭。晚饭后,周某提出畅谈,增进双方了解,以免之后在父母亲属面前露出马脚。此时,小李并没有察觉自己已经一步一步掉进周某设下的圈套。

周某谎称自己是开手机店的,对手机很了解,他以小李的手机很卡需要清理手机内存、谈恋爱应知对方手机密码等方式骗取小李的信任。拿到手机后,周某趁她不注意,将她微信账户中的两万余元转入自己的账户。

之后,小李一直打不开自己的手机,总显示密码错误。经询问,周某承认修改了手机密码,但谎称忘记新密码需要时间回忆,天真的小李也没放在心上。两人分开后,小李重置了自己的手机密码,这才发现微信账号中的钱已被“掏空”,而微信中周某已将其拉黑。

此时,小李恍然大悟,急忙报警。公安机关不久便锁定犯罪嫌疑人周某,将其抓捕归案。

小李是周某下套盗窃的第一个人,却不是最后一个。有了这次“成功”的经验,周某信心倍增,如法炮制,多次通过社交软件结识被害人盗窃作案。

归案后,周某如实供述其他三起犯罪事实。2020年10月至11月期间,周某以假扮女友并支付一定好处费为由,分别将几名被害人骗至线下见面。取得信任后,从被害人处骗取微信支付密码,将微信账户及绑定的银行卡内的钱款转账至自己微信,并盗取被害人随身携带的多只手机后销赃,所得钱款被挥霍一空。

法官提醒

网上交友须谨慎轻松赚外快多是陷阱

网络时代,各色各样的聊天交友软件让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在此,法官提醒广大网友对未曾相识的陌生人要时刻保持一份警惕。

网上交友须谨慎。对网聊认识的陌生人要多留个心眼,不要轻易相信别人,不要随意泄露个人信息,尤其是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等。

万一不幸“中招”,要保持冷静,保留证据,及时报警,配合调查,切忌怕有失脸面而抱有“大事化小”的心态,从而纵容犯罪。

来源:富阳日报  作者:记者 何芳芳 通讯员 骆芝媛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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