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偷倒被查处 车主谎称借车给“朋友”行车记录仪还原真相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1-01-26 09:15   

萧山日报讯 近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宁围中队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通惠北路附近一支路边有人偷倒装修垃圾。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发现装修垃圾被堆在路中间,如同一座小山丘,影响市容市貌,也给行人通行造成不便。

次日,根据群众提供的信息,执法人员查明偷倒车辆为一辆外地牌照的轻型货车,便立即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调取该货车涉嫌偷倒的监控视频和行车轨迹。经过半日的证据搜查,执法人员将该嫌疑车辆的行踪锁定在下城区长华街某仓库。

执法人员随即驱车前往下城区长华街,经过半小时的蹲守,终于等到了该嫌疑车辆和车主朱某。执法人员对嫌疑车辆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并向车辆所有者当事人朱某发出《接受调查取证通知书》,要求其前往中队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

现场,朱某对当日的偷倒行为供认不讳。然而,当朱某来到中队接受调查询问时,事情突然变成了另一种“说法”。朱某说,自己是无辜的,他的车压根就没动过。执法人员拿出当晚车辆行驶的道路监控后,他立马改口称自己记错了,当晚他的确把车借给了朋友,但对当晚偷倒行为毫不知情,目前他与朋友已经闹翻,无法帮执法人员联系到“肇事者”。面对朱某拙劣的狡辩,执法人员出示已查实的证据——当晚嫌疑车辆的行车记录仪视频。在铁证面前,朱某终于承认自己就是当晚的偷倒者,承诺会立即清运装修垃圾,积极配合调查并接受处罚。

据了解,当事人朱某的行为已构成未将装修垃圾运至指定消纳场所的违法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车辆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同时,当事人将会被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近期,宁围中队已破获3起装修垃圾偷倒案件,对辖区内屡屡发生的偷倒行为起到了良好的震慑作用。临近年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进一步增加巡查频次,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查处垃圾偷倒乱倒、工程车辆抛洒滴漏等污染市容环境的违法行为,维护城市面貌。

来源:萧山日报  作者:首席记者 项亚琼 通讯员 何哲慧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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