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花费百万 男子告上法庭讨钱只拿回4万元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0-12-15 07:58:00 Tue   

萧山日报讯 恋爱期间所产生的花销,分手后是否要“算总账”?近日,一对昔日情侣就为了上百万的款项闹上了法庭。然而,这起民间借贷案经开庭审理后,作为原告的男方却碰了“钉子”,只拿回了4万元,这是怎么回事呢?

2016年初,小李(化姓)和小梅(化姓)经朋友介绍认识,彼此情投意合,很快发展成了男女朋友。刚确立恋爱关系那会儿,两人相处得很融洽。小李对这份感情很看重,对女方的要求几乎是有求必应。从日常花销到出去旅游都由小李买单,后来小李还为小梅买房、买车。小李称前前后后总共花费了100多万元,逐渐超出了可承受的范围。

考虑到双方年龄也大了,小李向小梅提出了结婚的想法,但在婚房问题上,两人分歧较大,产生了不少矛盾。数次分分合合之后,2019年6月,两人正式分手。今年9月,小李将小梅诉至法院,以民间借贷为由,要求小梅返还款项96万余元。

“我们根本不存在民间借贷关系,他所主张的‘借款’,大多用于两人的日常花销和共同生活支出上。”庭审中,小梅辩称,小李提到的款项都是赠与,还在2019年6月自愿出具了一份《赠与协议书》,明确了小李在恋爱关系存续期间所支出的款项,都是对小梅的经济补偿,属于自愿赠与,双方分手后不得以任何形式追讨。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李在以书面形式作出“不得以任何形式追讨”的承诺后,却以“民间借贷”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明显有违诚信,况且,也没有证据能够证实双方之间存在借款。既然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就要为自愿行为“买单”。因此,除了小梅自愿返还的4万元外,法院判决驳回了小李的其余诉讼请求。

来源:萧山日报  作者:记者 蒋超 通讯员 萧法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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