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一男子非法捕猎野鸭被刑拘!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0-12-14 17:06:20 Mon   

余杭公安 余杭南湖,景色秀丽,风光旖旎。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很多野生动物便在此栖息繁殖,为了保护原生态的自然资源,有关部门早已将南湖列入禁猎区。

但是,利益总是驱使着不法分子铤而走险,他们将目光盯向南湖的野生动物,趁着夜深人静,干起了罪恶的勾当……

近日,余杭公安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南湖芦苇荡水域诱捕野鸭。接到报警后,余杭派出所立即展开调查,经蹲点调查和走访排摸,民警锁定俞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为有效锁定证据,民警通过慎重考虑,决定来一个“瓮中捉鳖”,俞某的行踪已在民警掌握之中。

12月10日21时许,民警发现俞某的摩托车藏在南湖附近的草从里,“俞某又去了!”余杭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在南湖水域的草丛里蹲点守候。

在空旷的湖边杂草丛生,蹲守警力冒着寒风,一直守到半夜,却始终不见嫌疑人出现。气温非常低,在凌晨3点多,还下起了毛毛雨。

直到早上7点多,目标终于出现了。

只见一男子拿着两个蛇皮袋,正要骑着摩托车扬长而去时,蹲守警力一拥而上,将其抓获,并当场查获数只野鸭。

经查,嫌疑人俞某,52岁,杭州余杭人,平时就喜欢在南湖塘捕鱼抓虾。冬天到了,他想着去抓几只野鸭卖卖。

俞某说,他从小在南湖塘边长大,知道冬天这个时候,野鸭抓起来容易,卖起来价格也高。虽然知道禁止捕猎,但还是禁不住利益的诱惑。

俞某交代,12月7日晚上,他就动手了。他在南湖芦苇丛旁边的水域选了一处地方,搭好窝棚藏身,然后设好陷阱,当晚网捕了三只野鸭,第二天就卖了1000元。

尝到甜头的俞某想着这样来钱快,还在捕野鸭的水域旁边搭建了一间茅草房,打算“大干一场”,发一笔横财。没想到12月10日晚,再去捕猎野鸭时,被民警逮个正着。

目前,俞某已被余杭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醒: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收售、宰杀、贩卖、食用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请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做好监督和举报工作。

来源:余杭公安  作者:  编辑:高明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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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利益总是驱使着不法分子铤而走险,他们将目光盯向南湖的野生动物,趁着夜深人静,干起了罪恶的勾当……近日,余杭公安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南湖芦苇荡水域诱捕野鸭。12月10日21时许,民警发现俞某的摩托车藏在南湖附近的草从里,“俞某又去了。”余杭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在南湖水域的草丛里蹲点守候。